2016年江蘇公務員考試招7388人
時間:2016-01-18|來源:|作者:
3.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職位。
4.定向考錄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為“90”―“93”,考錄對象為:本市聘期滿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市村(社區)任職的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5.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4”―“96”,考錄對象為: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以及我省市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選派,聘期已滿考核合格且未續聘的大學生村官。
6.定向考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考錄對象為:各縣(市、區)轄區內工作表現優秀,任職滿2年的現任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不含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具體標準由各市制定,并在考錄簡章中公布。
2013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現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考錄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