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州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為適應黨政機關補充工作人員、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江蘇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15〕 18號)和《江蘇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我市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考工作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圍和人數
根據編制和職位空缺情況,按照從緊掌握、逐步補充的原則,今年全市招考計劃總數為292人,其中市級機關(含參公管理)40人;市(區)機關(含參公管理)139人;鄉鎮(街道)機關113人。根據分級分類考試的原則,報考職位分為A、B、C三類。具體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見《泰州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公管理)職位計劃表》。另外,省垂直管理部門駐泰單位招考計劃數為29人,簡章一并公布,職位計劃見《2015年省垂直管理部門駐泰單位招考職位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考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部分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計劃表)。
(二)招考對象
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報考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具有泰州市戶籍的各類人員或為泰州市生源的應屆畢業生可報考全市范圍內符合條件的相應職位。
2、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職位。
3、定向招考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90”―“93”,招考對象為:本市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本市村(社區)任職的省組織人社部門選聘的大學生村官。
4、定向招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4”―“96”,招考對象為: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經我省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到農村(社區)和基層一線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5、定向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招考對象為:各市(區)轄區內任職滿2年、工作表現優秀、任職期間個人或任職村(社區)受到鄉鎮(街道、園區)黨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縣級部門以上表彰)的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不含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以及我市市和市(區)兩級組織部門統一選派到村(社區)任職的黨組織書記。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2012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現已離職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7、招考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均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31日。
8、招考職位計劃表中未明確到具體鄉鎮(街道)的職位,由所在市(區)組織部門根據新錄用人員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組織選崗。各職位具體供選擇的鄉鎮(街道)分別為:
興化市12810080101職位:大垛、李中、荻垛3個鎮;
興化市12810080102職位:戴南、西郊、合陳、永豐、中堡、安豐6個鎮;
興化市12810080103職位:戴南、張郭、海南、缸顧、大鄒5個鄉鎮;
興化市12810080104職位:周莊、垛田、海南、李中、沈倫5個鎮;
興化市12810080105職位:張郭、周莊、竹泓、茅山、釣魚、沙溝6個鎮;
興化市12810080190職位:大營、周奮、林湖、合陳、老圩、陳堡、昭陽7個鄉鎮;
興化市12810080198職位:昭陽、戴窯、新垛3個鎮;
高港區12039980301職位:許莊街道、大泗鎮2個鎮街。
三、報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考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公共科目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專業科目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錄用審批等8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項
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分別通過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泰州人事考試網等向社會公布本簡章。招考職位計劃、公共科目考試大綱、體檢標準等相關規定和要求,以及《泰州市2015年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報考指南、網絡報名辦法、考務技術問答、網上銀行繳費指南、招考單位聯系電話、聯系人等均先后在指定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由市組織人社部門會同招考單位組織實施,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可選擇在全省各省轄市考區參加筆試。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5年2月6日9:00-2月12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5年2月6日9:00-2月13日16:00。
繳費時間:
2015年2月6日9:00-2月14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方視為報名成功。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報名網址:泰州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
2、資格初審
報考資格初審工作,市級機關由各招考部門負責,市(區)級機關和鄉鎮(街道)機關由該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報考資格初審工作、招考職位要求的專業需求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解釋,由招考單位的市級主管機關負責。報名期間,招考單位應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審核機關根據本簡章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審核機關應及時下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面試前資格復審時參考。
3、報名注意事項
(1)2015年公務員招考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還可向招考單位及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簡章和相關要求,按簡章和職位要求以及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招考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職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錄用等資格,并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嚴肅處理。
(4)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5)考生報考時,須符合職位計劃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職位條件中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按《泰州市2015年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執行。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職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招考單位提出申請,招考單位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向市組織人社部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市組織人社部門及時在相關網站上“專業添加目錄”中發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報名,招考單位須及時審核。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2月11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考單位未同意或市組織人社部門未批準,最后沒有在網上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職位條件中專業要求為具體專業的不予專業添加。
(6)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組織人社部門按規定的程序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被取消職位并通過該職位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可重新登錄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2月16日9:00-16:00。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并參加筆試后,于2015年3月23日―24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到筆試所在地考試機構辦理減免筆試費用手續。
(8)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4、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使用)。
時間:2015年3月17日-21日。
網址:泰州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23-86891051、86896181)聯系。
(三)公共科目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范圍以《江蘇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到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江蘇省公務員局網、江蘇人事考試網、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泰州人事考試網等網站上查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各級組織人社部門不舉辦輔導培訓班。
2、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和科目
筆試時間:2015年3月22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8∶00- 9∶30 《公共基礎知識》(A、B、C)
10∶30-12∶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B、C)
下午 14∶30-17∶00 《申論》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在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江蘇省公務員局網、江蘇人事考試網、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泰州人事考試網等網站上公布。
(四)資格復核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市組織人社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錄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職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組織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考職位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1)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交驗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材料;(2)社會人員須交驗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籍證明等;(3)按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4)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5)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6)考生所提供證件、證明均為原件及復印件;(7)面試費100元。對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效證件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面試組織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每個面試考官小組由7名考官組成。采取考官、考生雙抽簽的辦法,確定考官分組及考生面試順序。面試成績為百分制,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現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專業科目考試
需要加試專業科目的,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總成績計算方法
有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5%、面試成績占50%、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占15%的比例,其余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職位招錄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按筆試中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體檢標準按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參加體檢的社會人員,須在體檢前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條件要求職位的考生,還須同時提供相關證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負,并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六)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職位招錄計劃數1∶1的比例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報考法院、檢察系統的,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考察(政審)工作由組織人社部門會同招考單位組織實施。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
各招考單位嚴格按照招考相關政策和本《簡章》的有關要求,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按職責分工報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八)錄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由各招考單位填寫《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或《江蘇省錄用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審批表》、《江蘇省錄用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政審考核表、《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及相關職位所需證明材料,按規定程序報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批(擬錄用為司法、法院、檢察系統工作人員的,審批前需分別報省司法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政治部審核同意),辦理有關錄用手續。被錄用人員憑學歷證書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錄用通知書》。
被錄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被錄用人員逾期不報到(時間以《錄用通知書》上注明的報到時間為準),視為被錄用審批后放棄錄用資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負。
考生在領取《錄用通知書》前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可從該職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考生在領取《錄用通知書》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遞補。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定的,經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后,取消錄用資格。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4〕14號)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嚴格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發現并經查實的考生,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考錄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其他報考要求詳見《泰州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各招考單位政策咨詢電話于2月6日公布。
政策咨詢電話: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23―86886261(泰州市委組織部)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3―86891051,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監督電話: 0523―86886333(泰州市紀委)
網 址: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www.jstzhrss.gov.cn
泰州人事考試網 www.tzrsks.com
附件:
1、泰州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公管理)職位計劃表
2、2015年省垂直管理部門駐泰單位招考職位計劃表
3、泰州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4、泰州市2015年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