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蘇州市考錄公務員筆試成績合格線及相關事項公告
筆試成績于4月13日14:00起可查詢,查詢網址:WWW.SZRSKS.COM,現將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具體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公布如下,請考生事先安排好時間、做好準備。
入圍考生請注意: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將由各級人社部門或招錄機關通過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到每一位入圍的考生,大家不必撥打電話咨詢,請保持手機暢通,耐心等待即可。
一、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和省公務員局通知,現將2015年全省公務員考錄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的劃定通知如下:
A類職位總分16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50分;
B類職位總分11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50分;
C類職位總分11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50分, 其中定向招考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50分。
二、體能測評。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監(jiān)獄及戒毒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在最低合格線以上者,從高分到低分按該職位計劃錄用數3倍的比例進入體能測評和體檢,同時增加該職位計劃錄用數2倍的比例自愿進入體能測評和體檢。體能測評時間為4月19日,地點:蘇州市技師學院(學府路288號)。具體安排詳見:蘇州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體能測評的通知,蘇州監(jiān)獄、太湖戒毒所2015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通知。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方可進入現場。
體能測評合格者,當場填寫體檢表,發(fā)體檢通知。
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體檢時間為4月21日上午7:00起,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書面體檢通知。
四、普通職位資格復審時間:4月22、23日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時間待定。
報考市級機關、姑蘇區(qū)、吳中區(qū)、相城區(qū)、工業(yè)園區(qū)、高新區(qū)虎丘區(qū)及所有垂直管理單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地點:蘇州市人才大廈(干將西路288號);
報考各縣市及吳江區(qū)(不含垂管)職位的考生在各縣市(區(qū))進行資格復審,地點分別為: 常熟市人社局(新顏路215號)、張家港市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三樓人事考試中心(華昌南路3號港城大廈南樓)、昆山市人社局人力資源培訓考試中心(珠江北路保昆商苑4樓)、太倉市人社局四樓會議室(太倉市柳州路38號)、吳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大廈一樓招聘大廳(開平路300號)。
經資格復審,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相關證明材料不符,取消進入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方可進入現場,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有:
1.2015 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還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等相關證明;經招錄機關同意,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等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面試前組織體檢的職位在考察前)提供。
3.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在蘇州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蘇州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4.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在臺灣高等學校接受學歷教育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大陸學生)還應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5.大學生村官還須出具服務地所屬縣(市、區(qū))組織部門的相關證明,現仍在崗的還須出具所在鄉(xiāng)鎮(zhèn)的在崗證明。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錄單位留存。
考生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缺席資格復審,視同自動放棄處理。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