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縣政府機關2015年考錄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報考資格復審通知
一、參加資格復審考生范圍
在招考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和人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已電話通知)。
二、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普通高校2015年畢業的應屆考生
1、居民身份證。
2、學生證。
3、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畢業生),領取錄取通知書時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等。
4、委培、定向、聯辦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報考證明。
(二)往屆生及社會人員
1、居民身份證。
2、戶籍證明(需到派出所出具最新的常住人口登記卡)。戶籍不在鹽城市、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屬夫妻分居兩地的,提供結婚證書及夫妻雙方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提供軍人所在部隊證明及戶籍證明;屬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如是獨生子女,需提供父母戶籍證明及本人獨生子女相關證明(獨生子女證明由戶籍地村居委會出具,鄉鎮和縣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署意見),如是多子女,需提供父母及其他子女的戶籍證明。
3、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和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需要現場網上驗證),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論證材料。
4、有工作單位的需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及待業證明。
5、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
6、報考四明鎮804-94、海通鎮805-94、新坍鎮809-94職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還須提供相關身份證明材料(蘇北計劃、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的志愿者以及我省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到農村(社區)和基層一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注:身份證明材料。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證號、選派單位、選聘年份、任職縣鎮村及職務、現實表現及聘期考核結果、是否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只需原件)
7、報考我縣公安局職位考生的資格復審工作另行通知。(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試、體檢統籌安排)
身份證、學歷、學位及相關資格證書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三、時間、地點和要求
資格復審考生由本人攜帶筆試準考證及上述材料,于2015年4月16日至4月21日(雙休日除外)到江蘇省射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進行現場審核,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進行資格復審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地址:射陽縣解放路2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四樓。
聯系電話:0515-82320836
射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