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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泉縣人民法院關于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人民陪審員隊伍結構,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制度擴大司法民主、推進法治建設、促進司法公正的功能,根據上級法院關于開展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選任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結合臨泉縣法院審判工作實際需要,現面向全縣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條件
申請或被推薦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滿二十三周歲;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年齡較大、群眾威望較高的可以適當放寬;
(五)身體健康,熱心陪審工作,有參加審理案件的時間;
(六) 戶籍(經常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在臨泉縣。
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申請或被推薦擔任人民陪審員:
(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和執業律師;
(二)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三)在其他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的。
二、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月20日
(二)報名地點:臨泉縣人民法院政治處(縣法院435室、310室)
聯系人:魏杰 陳鐵磊
咨詢電話:6403138 6403238
(三)報名方式:本人直接申請的,應填寫《人民陪審員個人自薦表》(一式兩份),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經常居住地證明)、學歷證、無犯罪記錄證明、一寸照片四張等相關材料;由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推薦的,推薦人應填寫《人民陪審員組織推薦表》(一式兩份),提交單位、基層組織初步審查意見與被推薦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經常居住地證明)、學歷證、無犯罪記錄證明、一寸照片四張等相關材料。
三、組織實施
本次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由臨泉縣法院組織實施。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及時咨詢。
臨泉縣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