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已公布了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選名單(附件)。根據國家公務員局和海關總署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工作要求,現就入圍面試考生寄送資格復審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1月22日17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郵件確認,具體確認方式為:
發送電子郵件到sjzhg504@126.com進行確認,信件標題格式為:“××職位××(考生姓名)面試確認”;信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和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隨附常用聯系電話兩個。報名時填報的各項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郵件正文中注明。
二、關于材料寄送
請考生于2016年1月28日前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寄至石家莊海關接受資格復審(以郵戳為準;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和平西路528號人教處干部人事科;郵編:050061)。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延緩提供;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復印件。如學校放假無法加蓋公章,應注明學校聯系人姓名、職務以及聯系手機,并在學校開學后補蓋公章;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郵寄時請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如果有些材料暫時無法按時寄送,考生必須提供情況說明由本人簽名并同其他材料隨附寄送,相關材料最晚要在面試前提供。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根據海關系統考錄安排,海關系統計劃于2016年2月下旬統一開展面試工作,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在此期間請各位考生務必保持手機、座機聯系暢通,聯系方式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我關。
三、請考生關注國家公務員局考錄專題網站、中國海關考錄網和石家莊海關網站發布的關于考錄工作的后續通知。
聯系電話:0311―66709209、66709198、66709195
傳真電話:0311―87815111
互聯網聯系郵箱:sjzhg504@126.com
郵寄地址(通過EMS):河北省石家莊市和平西路528號石家莊海關人教處706房間;郵編:050061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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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海關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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