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已公布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選名單。為做好面試工作,根據國家公務員局和海關總署有關規定,現將參加面試考生需寄送的有關材料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認
國家公務員局已經按照筆試成績確定報考滿洲里海關各職位面試人員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已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公布。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1月20日前發送電子郵件到mzlhgkaolu@customs.gov.cn進行確認,信件標題格式:“××職位××(考生姓名)面試確認”;信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和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報名時填報的各項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郵件正文中注明。
進入面試的考生如果放棄面試資格,必須在2016年1月20日前將放棄面試聲明及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必須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確認)通過傳真方式通知滿洲里海關,傳真號碼:0470-2299756。隨意放棄面試的考生,根據國家公務員局的規定,我關將把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并記入該生今后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的誠信檔案。
二、寄送材料
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于2016年2月1日前將以下材料寄送(建議采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方式)至滿洲里海關(以郵戳為準;地址: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東五道街75號滿洲里海關人教處干部管理科收;郵編:021400)。
(一)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如下資料:
1.報名登記表原件(從公務員局網站下載);
2.報名推薦表原件(從公務員局網站下載,雙面打印并加蓋學校院系、教務處、畢分辦公章,同時提供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
3.身份證、學生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4.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5.延緩派遣畢業生還應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研究生學歷另附本科學歷、學位復印件,專升本的須附專科學歷復印件),不需提供學生證;
6.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4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張,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二)社會在職人員及待業人員應提供如下資料:
1.報名登記表原件(從公務員局網站下載);
2.社會在職人員提供工作證復印件或其他能證明工作身份的材料、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材料;待業人員提供人事檔案所在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加蓋公章);
3.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4.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5.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研究生學歷另附本科學歷、學位復印件,專升本的須附專科學歷復印件);
6.留學回國人員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7.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人員,必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規定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其中:
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復印件;
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復印件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復印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8.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4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張,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現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海關總署有關規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2.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從公務員局網站下載)應在規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還。上述材料復印件必須在面試報到時提供原件以供審核。
4.請考生務必保證所提供的聯系方式能夠及時聯系到本人,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動,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之我關,否則后果自負。
四、請考生關注滿洲里海關網站(http://manzhouli.customs.gov.cn)左側“信息公開”欄目中“人事信息-公務員考錄”發布的關于考錄工作的后續通知。
聯系電話:0470-2299705、2299756
傳真電話:0470-2299756
互聯網聯系郵箱:mzlhgkaolu@customs.gov.cn
郵寄地址: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東五道街75號滿洲里海關人教處干部管理科收
郵編:021400
特此通知。
滿洲里海關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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