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海關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申請調劑人員是否入圍可通過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人員名單已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公布。為做好面試工作,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和海關總署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1月20日17時前發送電子郵件到hkhgkaolu@customs.gov.cn確認是否參加面試,郵件標題格式:“××職位××(考生姓名)面試確認”;信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和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報名時填報的各項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郵件正文中注明。
二、郵寄資格復審材料
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于2015年1月25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海口海關接受資格復審。
(一)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二)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四)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五)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可暫緩提供),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六)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復印件。如學校放假無法加蓋公章,應注明學校聯系人姓名、職務以及聯系手機,并按照招錄海關另行要求的時限補蓋公章。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八)近期全身5寸生活照1張,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三、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二)郵寄時請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三)面試前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四)請考生務必保證所提供的聯系方式能夠及時告知面試時間,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動,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之,否則后果自負。
(五)請考生關注中國海關考錄網和海口海關網站發布的關于考錄工作的后續通知。
海口海關聯系人:謝; 聯系電話:0898-68516239,17786906067;傳真電話:0898-68516207。
互聯網聯系郵箱:hkhgkaolu@customs.gov.cn
郵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濱海大道61號海口海關人教處;郵編:570105
特此通知。
201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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