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廳、財政廳下發《關于印發安徽省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5〕15號),其中對特崗人員工資待遇進行調整。
根據文件規定,從2015年5月起,基層特崗人員工資從每月不低于1650元,調整至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目前最低工資標準為930元)的2倍即1860元,今后隨我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用人單位按規定為特崗人員繳納5項社會保險費。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先行支付和繳納后,按季度向縣人社局提供《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社保補貼申報表》及花名冊、基層特崗人員工資明細表、社會保險費單據等資料,經審核后,報縣財政局復核撥付補貼資金。該政策的出臺,將進一步提高特崗人員工作的積極性,保持人員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
2012年以來,我縣通過省統一招考,共招聘了103名基層特崗人員。目前,仍在崗79人,主要從事基層人社、黨務、司法、民政、工會幫扶、計生等公共管理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