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廳關于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現將2015年省公安廳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5年10月14日至16日(周三至周五)工作時間;
(二)地點:省公安廳交警大樓1214室(合肥市安慶路282號)。
三、考生須知
(一)報考人員須提供的證明材料
1.加蓋黨委(黨組)印章的報名表原件、公務員登記表和入警審批表復印件各1份。
2.身份證、警察證、職位所要求的相應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3.對考生有干部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考生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5年9月)、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現所在工作單位和職務等有關情況的證明材料。
如考生系由下級機關轉任到本級機關的,須注明轉任到本級機關的具體時間。
4.執法勤務類省看守所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監所管理單位出具具有2年以上監所管教工作經歷(注明具體起止時間)證明材料,經所屬市局(縣局)政工部門審核,簽署“情況屬實”意見,并加蓋所屬市局(縣局)政工部門印章。
(二)其他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合格人選參加面試;
2.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遴選資格;
3.根據《安徽省省直機關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規定,如考生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不符合報考條件。
通知未盡事宜,請與省公安廳人事處聯系,聯系電話:0551―62801242,62801650。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省公安廳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人選名單.xls
安徽省公安廳政治部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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