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滁州市直機關及參公事業單位遴選公務員52人公告
2015年滁州市市直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
為優化市直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建立健全來自基層的公務員培養選拔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滁州市市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規定,經研究,2015年市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擬遴選52名公務員(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堅持依法辦事。
二、遴選計劃
本次計劃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52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
三、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對象:
1.本市縣(市、區)以下機關中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副科級以下公務員。
2.本市縣(市、區)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副科級以下工作人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只能參加市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遴選。
市直機關設在縣(市、區)以下的派駐、分支機構符合條件的也可報考。
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的,須是經省選調生主管部門統一選拔的選調生。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5年 12月)。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鄉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條件和任職經歷。
5.年齡(年齡計算:35周歲以下是指1980年1月6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齡要求以此類推)、學歷、學位要求詳見職位表(附件1)。
6.身體健康。
7.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5年12月25日在滁州先鋒網(http://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cz12333.gov.cn/default.aspx)發布遴選公告及職位表。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有關事項,可按照職位表中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遴選單位聯系。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6年1月6日至1月9日。
2.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地點詳見職位表(附件1)。
報名者須填寫《2015年滁州市市直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在簡歷欄中基層工作經歷須詳細填寫,簽訂誠信承諾意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審核,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報名時還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與所報職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各遴選單位負責。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現場繳納筆試費用(40元/人)。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各遴選單位須于1月11日歸口向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報告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情況。報考人數與職位遴選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3:1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職位遴選計劃數;特殊情況下,對少數職位未達到3:1開考比例的,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批準同意后,可按2:1開考,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職位遴選計劃數。被取消遴選職位的報名人員,可于 1月12日改報其他職位。
4.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已繳費的報考人員于1月15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
1.筆試
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為2016年1月17日上午8:30―11:00,考場統一設在滁州市城區內, 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
面試前,各遴選單位將面試人員的所有報名材料歸口報送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合格人選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名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遴選職位的比例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實際人數少于或等于遴選職位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對象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名。體檢、考察對象缺額的,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共不得超過兩次。
體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在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指導下由各遴選單位負責。遴選單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情況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考察結束后,考察組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的反映考察對象的相關情況。
(五)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遴選單位根據報名人員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人員,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在滁州先鋒網、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同意后,辦理試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遴選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遴選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
滁州市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電話:3044060
滁州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電話:3022415
考務和技術咨詢:
滁州市人力資源考試院電話:3022253
監督舉報:
滁州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電話:3020470
滁州市人社局監察室電話:3041253
中 共 滁 州 市 委 組 織 部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