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斷題
1、民法的調整方式包括事前調整和事后調整。其中"返還財產,恢復原狀"的方式屬于事前調整。( )
2、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由民法調整,但親屬間形成的財產共有和分配等橫向財產關系則不屬民法調整。( )
3、我國《民法通則》在民事立法中具有普通法的性質,故其應屬形式意義的民法,是我國尚待修訂和完善的民法典。
4、某國駐華使館的官員駕車外出,與中國公民發生民事侵權糾紛,在其同意適用我國民法時,法院可依我國民法作為審判依據。( )
5、“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是兩種立法體例的具體表現,并不是否認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6、就民法原理而言,民法的淵源除法律外還應包括判例和法理,其具有彌補制定法局限的功能。
7、民事法律關系包括所有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8、民事法律關系中的財產關系,當事人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且在經濟利益上也是等價有償的。
9、我國民法規定的享有民事權利能力的主體只有自然人和法人兩種。
10、法人作為民事主體的資格是法律賦予的,而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的資格是基于人的自然屬性自然取得的。
11、甲到非禁漁區釣魚的行為,屬于事實行為。
12、一個民事法律關系的變動,只能相應地由一個自然事實或人的行為引起。
13、不以主觀意思表示為構成要素的、能引起法律關系變動的法律事實,即指自然事實,包括事件和狀態。
14、甲自殺身亡,其財產由甲之配偶繼承。引起這一法律關系變化的是甲的自殺行為。
15、不當得利能夠引起債權債務關系的發生,屬于法律事實中的事件。
16、無行為能力人同完全行為能力人一樣享有人格權。
17、小明雖未滿7周歲,但因經常隨父母購買食物,已知一些食品的價格,故小明單獨實施購買其已知價格食品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8、胎兒沒有權利能力,不能作為民事主體,故對胎兒的任何利益一律不予保護。
19、人的權利能力終于死亡,故法律無理由再對此種非民事主體的利益予以保護。
20、監護人是被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
21、精神病患者陸某在住院治療期間逃出,將某百貨店柜臺玻璃砸碎造成經濟損失500元。該損失應由精神病患者陸某的監護人和精神病院共同賠償。
22、甲失蹤已達6年,甲的配偶不愿意申請宣告甲死亡,但甲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請,法院必須受理。
23、 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即使事實上沒有死亡,其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也終止。
24、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從戰爭結束之日起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其死亡。
25、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依照繼承法取得他人財產的法人或者組織,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在的,應給予適當補償。
26、我國民法既規定宣告死亡又規定宣告失蹤,這意味著宣告失蹤是宣告死亡的必經程序。
27、法人與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資格都是法律賦予的,故二者的權利能力應相同。
28、企業法人自愿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的,應當由主管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組織有關機關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
29、財團法人一般設有意思機關、執行機關和代表機關。
30、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的設立,都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
31、社團法人就是社會團體法人。
32、法人的財產與其成員的財產相分離,故法人承擔有限責任。
33、法人對外投資設立新法人的行為是法人的分立。
34、法人擅自改變、超出自己的經營范圍訂立的越權合同無效。
35、法人對其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民事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36、名稱權是人身權,所以法人與自然人的名稱權都不可轉讓。
37、法人代表因為超越經營范圍進行民事活動而使企業受到損失,由法人承擔責任,該法人代表不承擔民事責任。
38、法人代表是一獨立的民事主體,因而能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
39、對主物的處分必然及于從物,因在主物和從物上的權利是一個權利。
40、不可消耗物指使用不會致其損耗之物;不可分物指其各部分無法分離之物,如土地,故土地既是不可消耗物,也是不可分物。
41、單一物、集合物法律上皆為一物,其上僅可成立一個所有權;合成物為多個物,其上可成立數個所有權。
42、種類物就是可替代物,特定物就是不可替代物。
43、絕對權和相對權是民事權利的重要分類,故民法中規定的權利不是絕對權就是相對權。
44、甲向乙借錢,甲對乙擁有的是一種期待權。
45、形成權系以當事人一方意思表示為法律關系變動的根據,故無需考慮相對方的利益。
46、基于私法自治原則,權利人在權利受侵犯時,在任何情況下都可自主選擇采取公力救濟還是自力救濟。
47、法律行為均可采取推定方式確定,即依當事人的外部行為推知其意思表示,使法律行為成立。
48、絕對權就是權利在行使上沒有限制的權利,其最典型代表為物權。
49、雙方或多方法律行為就是兩個以上當事人共同所為意向一致的法律行為。
50、諾成法律行為就是僅以意思表示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為;實踐法律行為就是僅需交付即可成立的法律行為。
51、要物行為即為要式行為,指依法須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可成立的法律行為。
52、有因行為與無因行為的劃分限于財產行為范圍,由此說明有因行為和無因行為皆屬財產行為。
53、物的主從關系決定了行為性質,即對主物為處分的行為稱為主法律行為,對從物為處分的行為稱為從法律行為。
54、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的,合同無效。
55、無效的法律行為自始無效;可撤銷的法律行為,從撤銷起失去效力。
56、一方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而使對方為錯誤表示的,法律為保護交易安全賦予受騙方的撤銷權,可在行為完成后的任何時間行使。
57、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依照民法通則第59條屬可撤銷行為。可撤銷行為因撤銷權的存在屬效力待定。
58、甲故意將市場價格一百元的A畫為一千元賣予乙。對此行為甲乙均享有撤銷權,可主張撤銷該買賣行為。
59、要約是要約人對合同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包含了其內心追求的效果意思并將其表現與外部,因此要約是法律行為。
60、委托代理關系中代理人的代理權產生于委托合同。
61、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代理行為,故代理行為只能體現被代理人的意志。
62、超越代理權限屬無權代理,不論何種情況都不能產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63、為保護委托人的利益,必須經委托人授權或同意才允許轉委托。
64、代理人對復代理人有選任、監督、解除的權利,故復代理人不僅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也是代理人的代理人。
65、委托代理關系涉及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故當被代理人死亡后無論何種情形委托代理關系即消滅。
66、法定代理人可因被代理人取消委托而喪失代理權。
67、委托合同與委托不同,其屬委托代理的基礎法律關系。
68、代理授權書應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和代理人共同簽名方為有效。
69、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能否獨立為意思表示是與使者的區別所在。
70、國家財產應予特殊保護,在其被侵害時,該請求權均不能為訴訟時效的客體。
71、訴訟時效期間的長短,除法律規定外,當事人可以自行商定。
72、訴訟時效屆滿后,權利人不得起訴義務人履行義務。
73、時效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變動與當事人的意志無關應屬法律事實中的事件。
74、訴訟時效屆滿后,權利人的勝訴權隨之喪失。因此即使義務人自動履行義務,權利人也無權接受。
二、選擇題
(一)單項選擇
1、民事法律作為調整平等主體之間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總和是指( )
A、狹義的形式意義的民法
B、狹義的實質意義的民法
C、廣義的實質意義的民法
D、廣義的形式意義的民法
2、下列屬于民法調整的對象是( )
A、公司內部的工作隸屬關系
B、國家與納稅人的稅收關系
C、工廠排污超標收費關系
D、國家機關購買工作用品的買賣關系
3、我國《民法通則》明確規定的基本原則是( )
A、社會主義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原則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C、平等、自愿、誠信、公平原則
D 、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兼顧原則
4、甲與乙為鄰居,素有矛盾,甲開設一露天排檔后,乙遂將房屋租給一小型垃圾處理所。乙的行為( )
A、違反公序良俗
B、違反自愿原則
C、違反誠信原則構成權利濫用
D、并無不當
5、甲于市中心買下一塊空地,但常年擱置不用,與周圍的繁榮形成鮮明對比。有關部門建議其及早興建土木,然甲稱自己所有之物,他人無從干涉。甲的行為( )
A、違反公共利益和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B、違反善良風俗和誠信原則
C、違反公平原則
D、根據所有權絕對原則,其行為并無不當
6、甲買受人發現物有瑕疵后,即通知出賣人乙。乙表示愿與甲協商,但拖延兩年后即以甲在法定期限內未主張物的瑕疵,而拒絕甲的請求。乙的行為( )
A、無可責難,因甲未及時行使其權利
B、出爾反爾,違背誠信原則
C、有違道德和公序良俗原則
D、違背自愿原則
7、下列對于民事法律關系,表述不正確的是( )
A、主要根據當事人的意志發生
B、以權利義務為內容
C、均以法律明文規定而發生
D、保障措施具有補償性
8、依據我國民法,下列不能成為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有( )
A、胎兒與死者
B、植物人
C、觸犯刑法正被執行刑期的人
D、被宣告死亡但實際未死亡的人
9、下列屬于非法人團體的是( )
A、集團公司
B、企業的分支機構
C、公立學校
D、外資銀行
10、甲殺害乙,乙的繼承人因乙死亡而繼承其遺產。引起該繼承關系的法律事實是( )
A、乙的死亡
B、甲的違法行為
C、甲的事實行為
D、乙的死亡和甲的違法行為
11、下列屬于法律行為的是( )
A、甲對所種果樹之果實的收獲行為
B、甲入乙果園擅自摘取果實的行為
C、甲為避免乙的果實受損而擅入乙果園所為的摘取行為
D、甲與乙約定以一定報酬為條件由甲幫乙收果實的行為
12、下列行為不屬于法律行為的是( )
A、甲對其未成年幼子所為交易行為予以追認
B、甲將其所有的A物予以拋棄
C、甲將其所有的一幅名畫贈與乙
D、甲對抗乙不法侵占其所有物的自助行為
13、下列事實中,不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的是( )
A、劉某將電腦送給好友
B、老張因病去世
C、小李每天堅持跑步
D、王某將許某打傷
14、甲的形成權因在法定期間內未行使而消滅,導致甲與相對人之間法律關系變動的法律事實是( )
A、準法律行為
B、法律行為
C、事實行為
D、事件
15、對于民事法律事實構成正確的理解是( )
A、幾個法律事實的總和能引起數個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
B、幾個法律事實的總和能引起一個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
C、幾個法律事實能引起一個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
D、幾個法律事實能引起數個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
16、下列不屬于法律事實構成引起法律關系變化的是( )
A、甲立遺囑后死亡發生的遺囑繼承
B、限制行為能力人為超越其年齡和智力的行為經其父同意
C、甲開車撞到乙致乙死亡而產生的侵權行為
D、甲先于其父死亡、甲父死亡,甲子代位繼承甲父遺產
17、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始于出生,民法對出生時間的確定以嬰兒( )
A、全部脫離母體為準
B、第一聲啼哭為準
C、脫離母體能獨立呼吸為準
D、部分脫離母體為準
18、無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 )。
A、父母
B、成年子女
C、監護人
D、其他近親屬
19、大學生趙某,18 周歲,騎車不慎撞傷他人,造成受害人經濟損失千余元,則( )
A、趙某賠償 ,父母墊付
B、趙某免責,父母賠償
C、趙某與父母各半賠償
D、趙某與父母均不賠償
20、劉某在十歲生日時,接受了海外親戚贈送的5000元人民幣。劉某的獨立接受行為( )
A、雖未經父母同意但仍然有效
B、因未經父母同意而無效
C、因未經父母同意而部分無效
D、因未經公證而無效
21、葛某攜款外出做生意。途中,葛某所搭乘的私人貨船遇暴風雨翻船沉沒。其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葛某死亡的,依法應在( )。
A、危難發生之日起滿兩年
B、危難發生次日起滿兩年
C、危難發生之日起滿四年
D、危難發生次日起滿四年
22、 依民法規定,監護人處理被監護人財產的前提是( )
A、征得被監護人的同意
B、經被監護人所在單位批準
C、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
D、被監護人住所地居委會認定
23、 甲(20歲)與乙(14歲)走到丙家門口,見一條狗臥睡門旁,甲對乙說,你拿一塊石頭去打狗,乙照辦。狗被打后朝乙追去,乙見勢不妙忙躲于路人丁身后,狗咬傷丁。丁花去醫藥費500元。該費用應( )
A、主要由丙承擔,乙的監護人適當承擔部分
B、主要由乙的監護人承擔,丙適當承擔部分
C、主要由甲承擔,乙的監護人適當承擔部分
D、主要由乙的監護人承擔,甲適當承擔部分
24、近親屬對未成年人擔任監護人的順序是( )
A、約定排他順序
B、法定排他序
C、約定非排他順序
D、法定非排他順序
25、2000年8月17日余某離家出走,生死不明,杳無音訊。余某的利害關系人若申請宣告余某死亡,最早能向法院提出申請的時間是( )
A、2002年8月17日
B、2003年8月18日
C、2004年8月17日
D、2004年8月18日
26、下列組織屬于財團法人的是( )
A、中國法學會
B、某高等學校
C、兒童福利基金會
D、某有限責任公司
27、原法人資格不消滅,而從中分出幾個新法人,稱為( )
A、新設合并
B、吸收合并
C、新設分立
D、派生分立
28、下列機構中,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有 ( )
A、中國法學會
B、某公司
C、某大學法律系
D、某市工商局
29、企業法人法人代表發生了變更,但未到登記主管部門進行變更登記,原法人代表甲以公司名義與善意第三人簽訂了一買賣合同。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該合同無效,因甲已不是法人代表
B、該合同有效,該企業應受合同約束
C、該合同有效,但當事人是甲和乙
D、該合同屬效力未定,有待該企業的追認
30、下列有關法人設立、成立正確的表述是( )
A、法人成立等同法人設立
B、法人設立必然導致法人成立
C、法人自行設立后即成立
D、法人只有依法設立才能成立
31、下列關于法人機關正確的表述是( )
A、法人機關只能由一個自然人組成
B、法人機關僅指意思機關
C、法人機關必須是合議制機關
D、法人機關可由個人或集體組成
32、企業法人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
A、由法人承擔責任
B、不由法人承擔責任
C、由法人承擔部分責任
D、由法人和法人代表承擔連帶責任
33、按我國法律,中外合資企業屬于( )
A、中國法人
B、外國法人
C、中間法人
D、以中外各方出資而定
34、甲、乙二人各投資50萬元依法成立丙貿易有限公司。現丙公司虧損120萬元,對此承擔有限責任的主體是( )
A、甲、乙、
B、丙
C、甲、乙、丙
D、甲、乙或丙
35、依民法原理和現行民事法律,對清算法人正確的表述是( )
A、清算法人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B、清算法人具有與原法人相同的民事行為能力
C、清算法人僅具有清算范圍內的民事行為能力
D、清算法人僅具有清償債務的民事行為能力
36、甲公司因分立為乙和丙兩公司而消滅。對甲公司的權利義務應( )
A、由分立后的乙和丙概括承受
B、由分立后的乙概括承受
C、由分立后的丙概括承受
D、由甲自行解決
37、同自然人一樣法人也應有自己的住所。法人的住所即( )
A、法人的主要生產場所
B、法人的對外發貨場所
C、法人的銷售機構所在地
D、法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38、張某是某百貨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是營業員。王某出售的商品因質量問題致消費者李某受到傷害。該責任的承擔者是( )
A、某百貨公司和張某
B、某百貨公司和王某
C、某百貨公司、張某和王某
D、某百貨公司
39、下列可成為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的是( )
A、月球
B、海水
C、空氣
D、廢物
40、下列各物屬于集合物的有( )
A、一群羊
B、一棟房子
C、一套音響組合
D、一輛汽車
41、在民法原理中適用動產規則調整的物是( )
A、飛機
B、房屋
C、林木
D、自行車
42、下列物中,具有主物和從物關系的是( )
A、自行車和車鎖
B、雞蛋與小雞
C、羊與羊毛
D、空調與冷氣
43、下列組合皆屬于限制流通物的是( )
A、毒品、政府大樓、安眠藥
B、冰毒、黃色書籍、麻醉劑
C、美元、金飾、天然氣礦
D、人體器官、槍支、大熊貓
44、甲與乙訂立一買賣合同,合同中未約定何方應先履行。甲要求乙交付貨款,乙提出甲未交貨不能付款,乙所行使的權利屬于( )
A、請求權
B、形成權
C、抗辯權
D、支配權
45、根據民事權利的效力范圍,民事權利可分為( )
A、財產權和人身權
B、絕對權和相對權
C、原權和救濟權
D、主權利和從權利
46、下列對權利表述正確的是( )
A、權利是天賦的,故權利人得自由行使和拋棄
B、權利是天賦的,但權利人不得自由行使和拋棄
C、權利是法定的,但權利人得在法定范圍內自由行使和拋棄
D、權利是法定的,故權利人得自由行使但不得拋棄
47、下列對支配權的正確表述是,權利人行使支配權( )
A、須請求他人為協助
B、須以法律行為為之
C、實質是支配義務人
D、皆不需他人為協助
48、西湖商場采購員李某在上海參加會議時,見街上流行蝙蝠衫,便以西湖商場的名義與上海某服裝公司簽訂了購蝙蝠衫一千件的合同。事后商場表揚了李某并向該服裝公司付款。西湖商場對李某的追認屬民事權利的( )
A、請求權
B、支配權
C、抗辯權
D、形成權
48、某種合法行為,一經實施便能發生一定的民事后果,而不問這種民事后果是否為當事人所追求。這種能產生民事法律效力的行為是( )
A、法律行為
B、事實行為
C、表示行為
D、表意行為
49、法律行為是一種常見的( )
A、民事法律關系 B、事實構成 C、法律事實 D、事件
50、只要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是( )
A、雙方的法律行為
B、單方的法律行為
C、諾成的法律行為
D、實踐的法律行為
51、下列民事法律行為中,屬于實踐性的行為有( )
A、租賃 B、加工承攬 C、私人借貸 D、買賣
52、小張和小李是同廠職工,2002年底小張去長白山探親,帶回一盒普通人參。小張于2003年1月1日謊稱該人參為千年野山參,并將其賣給小李。2003年12月30日,小李經專家指點得知此為普通人參,便于2004年1月3日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該買賣合同。法院應判決( )
A、撤銷該合同
B、駁回訴訟請求
C、變更該合同
D、該合同有效
53、小李是甲廠的采購員,他到乙廠購貨時,發現乙廠需要一批電腦,正好甲廠有剩余電腦,即以甲廠名義與乙廠簽訂購銷合同。該合同( )
A、有效 B、無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銷
54、甲賣給文物館一副名畫,數月后,文物館發現此畫為贗品,因而要求退還部分價款。但甲以該名畫是拍賣所得為由,拒絕返還部分價款。文物館和甲間的買賣屬于( )
A、欺詐 B、脅迫 C、重大誤解 D、顯失公平
55、乙借甲100元。某日甲通知乙:“你欠我的100元不要還了。”乙說:“不行,一定要還。”甲放棄債權的民事法律行為屬( )
A、單方法律行為而有效
B、單方法律行為而無效
C、雙方法律行為而有效
D、雙方法律行為而無效
56、 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取得代理權的依據是( )
A、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B、被代理人授權
C、代理人的同意
D、公證機關的公證
57、委托代理依被代理人委托而產生,被代理人應當是( )
A、完全行為能力人
B、無行為能力人
C、限制行為能力人
D、法定監護人
58、黃云是革命老干部,退休后在家寫回憶錄。他要求單位派他原來的秘書幫他整理材料。黃某和他秘書間的關系是( )
A、指定代理
B、無法律意義的代辦
C、委托代理
D、復代理
59、甲廠采購員李某要買十噸鋼材,張某知道陳某所在單位乙廠有多余鋼材要出售,張某即牽線使李某和陳某洽談成交。張某是( )
A、居間人 B、傳達人 C、代理人 D、中證人
60、代理人轉委托不明并且因再代理人有過錯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對第三人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正確的說法是( )
A、由被代理人、代理人、再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B、代理人與再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C、由代理人與再代理人向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D、被代理人先向第三人承擔責任,代理人和再代理人再向被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60、行為人以他人名義為他人實施的下列行為中,不能成立代理關系的有( )
A、代發合同要約 B、代訂合同 C、代人整理資料 D、代為催討債務
61、代理人知道被委托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的,由( )
A、代理人承擔責任
B、被代理人承擔責任
C、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擔按份責任
D、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62、下列情形中,發生無權代理的是( )
A、父母以未成年人的名義實施的行為
B、甲未經乙授權而以乙的名義實施的行為
C、甲退休后仍受企業委托為其購買原料
D、甲在乙授權不明情形下實施的行為
63、電視機廠技術員老張去北京參加新技術評定會。會議期間,老張和福建代表簽訂了購買三十臺彩電的合同。老張的行為( )
A、有權代理 B、無權代理 C、濫用代理權 D、雙方代理
64、被代理人對無權代理行為追認后,該代理關系( )
A、自追認后有效 B、自始無效 C、自始有效 D、在相對人同意后有效
65、甲因搬家托乙將其自行車賣掉。一周后甲收到乙匯來車款100元,并稱車已賣。數月后,甲去看望乙,見乙正騎著自己的那輛車。乙的行為屬( )
A、越權代理 B、無權代理 C、自己代理 D、雙方代理
66、王明拿到重點中學的入取通知書,通知書上要求新生在八月二十五號到校報道。但王明這天因病不能前去,王明的父親代王明前去報道。王明父親的行為是( )
A、法定代理 B、委托代理 C、指定代理 D、其他行為
67、胡某購得一彩電,使用不到半年就發生故障,如胡某向法院起訴,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
A、一年 B、二年 C、半年 D、二十年
68、甲將一批貨物存放在乙的倉庫里,待甲提貨時,發現丟失部分貨物,甲向乙請求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
A、六個月 B、一年 C、二年 D二十年
69、人民法院在審查民事起訴時,發現當事人起訴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
A、通知當事人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不予受理
B、裁定不予受理
C、應予受理,審理后確認超過訴訟時效的,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D、應予受理,審理后確認超過訴訟時效的,裁定駁回起訴
70、民法規定起訴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之一,起訴作為中斷事由的范疇包括起訴后( )。
A、當事人自動撤訴
B、法院不予受理
C、對方反訴
D、法院裁定駁回
71、根據我國民法規定,寄存人因寄存物遺失向保管人要求賠償權利的訴訟時效為( )
A、2年 B、4年 C、1年 D、20年
72、我國民法規定訴訟時效屆滿,消滅的是 ( )
A、實體權利
B、勝訴權
C、起訴權
D、強制執行權
73、甲欠乙1萬元,雙方約定于2000年5月20日清償,到期后甲未歸還。此后,乙去廣州工作。2002年3月15日乙在廣州出車禍,昏迷,經多方治療于2003年4月20日恢復健康。乙對甲的訴訟時效屆滿日為 ( )
A、2002年5月20日 B、2003年3月15日
C、2003年5月20日 D、2003年6月25日
74、除斥期間屆滿,消滅的是 ( )
A、程序意義的訴權
B、實體意義的訴權
C、強制執行權
D、實體權利
75、我國民法規定的20年長期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是 ( )
A、權利人知道權利受侵害時
B、權利受侵害時
C、權利人可以行使權利時
D、權利人獲得權利時
76、從訴訟時效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 )
A、重新開始計算
B、前后連續計算
C、不能計算
D、停止計算
77、除斥期間是指法律規定的民事( )。
A、訴訟權利存續期間
B、實體權利存續期間
C、勝訴權利存續期間
D、實體和程序權利存續期間
78、訴訟時效制度是對權利人行使權利的限制,我國法律為保護權利人的利益,除規定時效的中止和中斷事由外,還規定了訴訟時效的延長。通常訴訟時效期間的延長事由是( )
A、由當事人自己事先約定
B、由當事人自己事后商定
C、由法院依權利人的特殊情況而定
D、由民事法律明文規定
(二)多項選擇題
1、誠實信用原則的功能有( )
A、在法無明文規定時,可依誠信原則彌補法律漏洞
B、能指導當事人更好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C、當雙方約定產生異議時,可依誠信原則予以確定
D、在與法律條文相抵觸時,可依誠信原則排除該法條的適用
2、下列行為,屬于違背公序良俗原則的有( )
A、甲與乙約定,甲給乙20萬元,乙將女兒嫁給甲
B、甲死前立有遺囑,將全部遺產皆遺贈于其情婦
C、甲在買賣房屋時未告知乙,去年甲母病死于該房內。
D、甲與其子乙約定,乙放棄繼承權可在甲生前不盡贍養義務
3、甲乙系鄰居。甲為迫使乙將房屋出賣給他,利用自己房屋開設色情酒吧騷擾乙。甲的行為違背( )
A、自愿原則
B、公序良俗原則
C、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D、公平原則
4、下列社會關系中屬于民法調整的是( )
A、甲買彩票中獎后與稅務機關發生的稅收關系
B、甲向乙借100元而形成的債務關系
C、甲男與乙女的婚姻關系
D、甲贈與其18歲侄女乙一臺電腦
5、民事法律關系是( )
A、民事主體間發生的社會關系
B、由民法調整和保護的社會關系
C、須同時具備主體、客體和內容的關系
D、當事人均有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6、下列屬民事法律關系的是( )
A、甲堆木柴于乙門口致乙通行困難,乙要求甲清除木柴
B、甲答應與乙結婚后反悔,乙要求甲履行承諾
C、甲養的魚因魚場出現缺口順水游入乙的水塘,甲請求乙予以返還
D、甲不在家,鄰居乙為其接待來客
7、下列選項中,可以成為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有( )
A、自然人
B、法人
C、其他組織
D、國家
8、下列關系中能成為我國民法調整的民事主體是( )
A、與某企業簽訂購銷合同的某行政機關
B、故意打碎他人貴重花瓶的某中學生
C、與某市場商販發生合同糾紛的某日本留學生
D、接收他人遺贈的5歲孩童
9、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為有( )
A、法律行為
B、行政行為
C、司法行為
D、違法行為
10、下列行為不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變動的是( )
A、甲酗酒開車行為。
B、甲酗酒開車撞人行為。
C、郵遞員甲因將88號看成83號而為錯投行為。
D、郵遞員甲因錯投而被公司扣除當月獎金的行為。
11、下列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是由事件引起( )
A、甲死,甲子繼承其遺產
B、精神病患者甲打傷乙而產生的求償關系
C、甲因年滿18周歲而喪失對其父的撫養費請求權
D、甲拾得野果而取得該果的所有權
12、下列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是由行為引起( )
A、海嘯致甲的漁船覆沒
B、甲與乙簽訂買賣房屋的合同
C、甲收養乙為養子
D、甲在非禁漁區釣得大鯉魚一條
13、下列關于民事法律事實的表述,不正確的有( )
A、包括事件和行為
B、只能是合法行為
C、行政行為和司法行為不能產生民事法律后果
D、都與人的意志無關
14、下列可能擔任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之監護人的有( )
A、父母 B、朋友 C、配偶 D 、成年子女
15、王某與妻李某,長子王甲一同前往避暑勝地時遇車禍,車毀人亡,但無法判斷各自的死亡時間,王甲有妻張某。王某另有次子王乙。問三人的死亡時間是( )
A、推定李某先死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時死亡
C、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王甲死亡
D、推定王甲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16、法院宣告自然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條件為( )
A、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
B、須該精神病人的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同意
C、須該精神病人的利害關系人申請
D、該精神病人為成年人
17、一個14歲的少年未征得其父母的同意,能獨立實施有效的法律行為包括( )
A、對自己財產設立遺囑的行為
B、在非禁漁區釣魚的行為
C、購買日常小用品的行為
D、接受親戚贈與學習用品的行為
18、限制行為能力人可單獨實施的行為有( )
A、接受贈與行為
B、取消非書面贈與的行為
C、使用零用錢的行為
D、被許可營業的行為
19、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喪失監護能力的,下列可擔任監護人的是( )
A、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B、有監護能力的兄姐
C、有監護能力的朋友
D、有監護能力的其他親屬
20、甲與乙離婚并達成協議:婚生男孩丙(3歲)由乙(女方)撫養,如雙方中一方再婚,丙則由另一方撫養。后乙在丙6歲時再婚,甲欲撫養丙,乙不允。甲即從幼兒園將丙擅自接回,并電話告知乙。為此,雙方發生爭執。下列論述正確的是( )
A、甲、乙均為丙的監護人
B、乙的行為是違約行為,受合同法調整
C、甲欲行使對丙的撫養權,應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D、甲、乙的協議違反法律
22、甲是某小學校一年級某班教師。某日上午課間休息時,甲離開,教室里無人看管。其中乙和丙因爭奪位置而打斗,結果乙與丙均受到傷害,各花去醫藥費500元。乙丙醫藥費的承擔者是( )
A、甲
B、乙丙的監護人
C、某小學
D、乙丙
23、宣告死亡的要件有( )
A、失蹤人離開住所下落不明
B、失蹤期間屆滿
C、近親屬同意
D、利害關系人申請
24、在民法中,認定住所的意義有( )
A、確定公民失蹤的時間
B、確定債務履行的地點
C、確定訴訟管轄的依據
D、確定適用法律的依據
25、下列組織體中,不能作為法人的是( )
A、某公司的財務部
B、某籌建中的公司
C、某公司的分公司
D、某公司的子公司
26、法人終止的原因包括( )
A、依法被撤銷
B、自行解散
C、依法被宣告破產
D、法人的分立或合并
27、原則上須經過登記程序方能成立的法人包括( )
A、機關法人
B、事業單位法人
C、企業法人
D、社會團體法人
28、有限責任公司屬于( )
A、社團法人
B、財團法人
C、營利法人
D、公益法人
29、法人終止后,清算組織可進行的活動是( )
A、起訴、應訴
B、收取債權
C、清理法人的財物
D、清償法人的債務
30、法人的設立方式包括( )
A、命令設立
B、募集設立
C、發起設立
D、捐助設立
31、在法人代表與法人關系上,正確的說法是( )
A、法人代表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機關的代表人
B、法人代表履行職務的行為是法人的行為
C、法人代表只能是法人單位的行政正職負責人
D、法人代表的代表權源于法律和章程,而非法人授權
32、法人享有的人身權包括( )
A、姓名權
B、名譽權
C、名稱權
D、榮譽權
33、下列選項中,必須經過登記注冊才能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是( )
A、公司
B、個體工商戶
C、農村承包經營戶
D、社會團體
34、某公司股東會作出撤銷該公司董事長張某職務的決定,但未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在此期間,張某以公司名義與許某簽約。下列正確的說法是( )
A、在辦理變更登記之前,張某仍是公司董事長
B、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張某不再是公司董事長
C、張某以公司名義與許某簽約應有效
D、張某被撤銷董事長再以公司名義與許某簽約應無效
35、下列屬于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的是( )
A、10歲學生的畫
B、服務行為
C、某人的情書
D、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
36、下列屬于不可分物的是( )
A、一串名貴珍珠
B、一幅名家山水畫
C、一套水滸人物撲克牌
D、一套三國演義連環畫
37、下列屬于特定物的有( )
A、車輛交易中心停放待售的同型號轎車
B、馬場中同品種駿馬
C、王羲之真跡《蘭亭序》
D、債權人從數輛同型號的汽車中選定的一輛
38、下列對動產和不動產正確表述的是( )
A、在我國不動產包括土地和建筑物。
B、生活中的財產,除不動產外,皆為動產。
C、動產就是可移動之物。
D、動產與不動產是對物的重要分類
39、下列對于主物和從物表述不正確的是( )
A、從物是主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主物功能的發揮起輔助作用
B、離開從物,主物便無法使用
C、從物和主物必須歸屬同一主體
D、權利人可僅處分主物而不及于從物,如僅在主物上設定抵押權
40、農民甲于村口抓住一脫韁母牛,久侯其主無果。于是牽回家中自養。半年后,母牛在生產牛犢時死亡,而小牛存活由甲繼續喂養。一日,農民乙來到甲家,證明自己是母牛的主人。甲以母牛已死為由拒絕返還牛犢。下列關于牛犢歸屬正確的說法是( )
A、牛犢應歸甲所有,因自其出生就有甲喂養
B、牛犢應歸乙所有,因牛犢為母牛的孳息
C、牛犢應歸甲所有,因母牛已死,牛犢失去返還依據
D、牛犢應歸乙所有,因母牛雖死,但牛犢仍屬其孳息
41、下列屬于無體物的是( )
A、空氣
B、專利
C、信息
D、人的勞動
42、下列關于形成權不正確的表述是( )
A、形成權行使取決于權利人一方意思不會涉及相對人
B、形成權是權利人以自己行為變動一定的法律關系
C、形成權原則上不得附條件和期限
D、形成權不能脫離相應的法律關系而單獨轉讓
43、民法上的抗辯權( )
A、針對的是對方請求權
B、旨在消滅對方的請求權
C、是當事人在訴訟中享有的抗辯權利
D、行使與否取決于權利人
44、甲依贈與合同將A物交付于乙,A物上的權利亦即發生變動,對此如下表述正確的是( )
A、屬權利的相對消滅
B、屬權利主體的變更
C、屬權利的原始取得
D、屬權利的繼受取得
45、下列屬于財產權的是( )
A、某學生對所買之書享有的權利
B、某農民對耕地所享有的權利
C、某戰士對獲“戰斗英雄”獎享有的權利
D、某房東對按月應收租金所享有的權利
46、對物權和債權的區別表述正確的是( )
A、物權是人與物的關系,債權是人與人的關系
B、物權是絕對權,債權是相對權
C、物權的義務人不特定,債權的義務人特定
D、物權屬于支配權,債權屬于請求權
47、關于支配權正確的表述是( )
A、具有排他的性質
B、成文法中即體現為物權
C、義務人具有不特定性
D、權利人得直接支配標的
48、關于請求權正確的表述是( )
A、義務人為特定之人
B、等同于債權
C、可請求他人為特定行為
D、不包括物上請求權
49、民事權利的自力救濟包括( )
A、自助行為
B、緊急避險
C、見義勇為
D、正當防衛
50、下列屬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
A、劉某出國,張某為其無償保管貴重物品
B、王工程師因工作出色,單位獎給他200元
C、李某的同事從外地回來,送給他一些土特產
D、商店向電視機廠提出需要買100臺電視機
51、 甲允諾贈與乙15萬元人民幣,但要求乙必須資助未成年的孤兒丙上完小學,乙表示同意。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諾成行為 B、實踐行為 C、雙方行為 D、無償行為
52、下列對“意思表示”表述正確的是( )
A、意思表示是法律行為的核心,有意思表示就有法律行為
B、意思表示為主觀范疇無需表示出來
C、內心效果意思表達于外部的方式包括明示與默示
D、意思表示是法律行為的基本要素,但二者并不等同
53、民法規定絕對無效的民事行為是( )
A、因脅迫而產生行為
B、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行為
C、行為人有重大誤解的行為
D、內容和形式不合法的行為
54、下列屬于“重大誤解”的是( )
A、將400箱醬油當成醋而為買受
B、買受人錯將1000箱啤酒看成10000箱
C、誤將贗品當作真跡而為買受
D、甲誤認為乙富有且有誠信而貸巨款
55、下列屬于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是( )
A、無行為能力人購買音響行為
B、將大米錯當成玉米而為買受
C、甲以披露乙的隱私要挾乙低價出賣其珍藏名畫
D、甲不知其妻子已買彩電,仍向乙購買彩電一臺
56、下列法律行為,屬于無效的是( )
A、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B、甲乙雙方訂立買賣大熊貓的合同
C、因對方欺詐行為導致對標的物規格誤解而為購買
D、甲以贈與方式向乙行賄
57、選項中屬于效力待定的行為有( )
A、高一學生甲在書店購買一套四庫全書
B、甲與乙約定由乙代甲承擔其與丙的債務???
C、甲無代理權而為代理
D、甲乙訂立顯失公平合同
58、根據民事法律規定,屬于無效民事行為的有( )
A、不滿十周歲的小民自己將壓歲錢600元贈給希望工程
B、甲因認識上的錯誤給兒子買回一雙不能穿的鞋
C、甲的業務員江某向乙購買10噸劣質煤從中得回扣千元
D、甲公司向乙公司轉讓一輛無牌照的私車
59、甲與乙簽訂了一份租房協議,約定如果甲一年內出國居住,則將房租與乙居住。這一民事法律行為( )
A、成立并生效
B、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期限的民事行為
D、是附條件的民事行為
60、下列法律行為屬附條件的法律行為的是( )
A、甲自簽約之日起五個月后一次性向乙付清全部款項
B、只要債務人乙需要,甲就應及時按質按量供貨
C、甲若中獎500萬元就贈乙100萬元
D、甲若考取大學,乙就將房借給其使用
61、下列選項中屬于期限而非條件的有( )
A、某甲明年生日時
B、某甲90歲生日時
C、下次下雨時
D、下周一下雨時
62、委托代理終止的原因有下列情形( )
A、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B、代理人死亡
C、代理期限屆滿
D、被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63、下列情形中,行為人的行為屬于有效代理( )
A、持單位介紹信以單位名義與他人訂立合同
B、持授權委托書但越權與他人訂立合同
C、持蓋有單位合同專用章的合同書與他人訂立合同
D、持授權委托書與他人訂立合同
64、以下分類在委托代理中均可存在的是( )
A、積極代理和消極代理
B、一般代理和特別代理
C、單獨代理和共同代理
D、本代理和再代理
65、下列情形下,代理人與被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
A、代理人知道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為代理的
B、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行為違法而不表示反對的
C、無權代理行為經被代理人追認
D、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
66、乙委托甲回鄉探親時購買上等茶葉10斤,并付款1000元。甲因有事急于返城,征得乙同意委托丙代為購買,丙應允,甲即將1000元交給丙。甲乙丙之間形成復代理關系。其中( )
A、甲丙都是乙的代理人
B、丙是乙的代理人
C、丙是甲的代理人
D、丙是甲乙的代理人
67、在代理關系中,代理人可為的代理行為包括( )
A、法律行為
B、事實行為
C、見證行為
D、表意行為
68、王某以張某的名義與孫某訂立一鋼材采購合同,張某雖知此事,但認為自己并未授權故對王某行為不予干涉,則( )
A、合同當事人為王某和孫某
B、合同當事人為張某和孫某
C、該合同效力待定
D、該合同有效
69、下列關于表見代理正確的說法是( )
A、表見代理的成立以本人主觀上有過失為必要條件
B、相對人無論是惡意還是善意都可主張成立表見代理
C、只要符合表見代理的構成條件,即按有權代理處理
D、本人不得以行為人有過錯為由拒絕承受表見代理后果
70、下列情況下,委托代理人可享有復任權的有( )
A、被代理人事前授權可以轉委托的
B、轉委托前征得被代理人同意的
C、轉委托后得到被代理人追認的
D、情況緊急,不轉委托將造成被代理人利益損失
71、除法律特別規定外,授予代理權的授權行為屬( )
A、單方行為 B、雙方行為 C、要式行為 D、不要式行為
72、下列關于訴訟時效適用客體正確的說法有( )
A、只適用于請求權
B、適用于請求權和形成權
C、不是所有的請求權都能適用
D、所有的請求權都適用
73、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有( )
A、提起訴訟
B、權利人要求履行
C、意外事故的發生
D、義務人同意履行
74、關于訴訟時效表述正確的是( )。
A、民事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可以排除訴訟時效的適用
B、訴訟時效屬于民事法律事實中的事件
C、訴訟時效期間屬強行性規定當事人不可自行約定
D、訴訟時效屬于民事法律事實中的行為
75、下列法律規定中,屬特別訴訟時效期間的有( )
A、身體受傷害要求賠償的1年期間
B、請求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2年期間
C、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的4年期間
D、可撤銷民事行為的1年期間
76、依據民法規定,訴訟時效的中止事由是( )
A、因債權人提起訴訟
B、因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
C、因不可抗力債權人無法向債務人主張
D、因債務人同意履行債務
77、民事訴訟中,訴訟時效的時間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定期限的債權,從期限屆滿時開始計算
B、人身傷害的損失賠償均從受傷時起計算
C、附停止條件的請求權,自條件成就時計算
D、違約賠償請求權自債權得請求時開始計算
四、論述題
1、 結合民法的基本原則,試述權利在行使中所受到的限制。
2、 試述民法上對于胎兒利益的保護。
3、 評析傳統民法與我國立法對法人基本分類的差異。
4、 試述民法上的物應具備的條件,以及這些條件在近代以來的發展變化?
5、 評析民事權利的性質。
6、 試述附條件的法律行為與附負擔的法律行為的區別。
7、 試述代理權的授予。
8、 試述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及其基本類型。
9、 試述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五、案例分析
1、張某于某日買了一高相數高清晰度手機后,突發奇想,去浴室用相機拍他人沐浴的情形,并把照片發到網上。受害者江某知道此事后,一紙訴狀將張某告上法庭。請從民法基本原則的角度分析本案。
2、甲違章開車將乙撞死,為此甲賠償乙25萬元。乙的繼承人A、B、C繼承了乙的遺產。問:本案引起法律關系的法律事實有哪些?
3、某住宅小區6樓住戶李某,在其家朝南陽臺上擺放盆栽鮮花多盆,1998年3月中旬,受南下寒流影響刮起大風,李某的一只花盆從陽臺上被吹下來,砸在路人張某頭上,因傷勢嚴重,張某不治身亡。整理張某遺物時,發現張某于1994年10月向某保險公司投保意外傷害險,并指定其妻王某為受益人,同時還發現張某1996年1月親筆書寫的遺囑一份,遺囑中指定其幼子張軍為其遺產的繼承人。
請指出本案中哪些民事法律事實引起何種民事法律關系。
4、甲向乙購買機車,價金5萬元,甲不知其妻已為付款,仍開具即期支票付款予乙之會計。甲駕車回家途中,不慎撞傷丙而逃逸,路人丁送丙赴醫院救治,支出醫藥費5000元。
請指出本案中哪些民事法律事實引起何種民事法律關系。
(1)甲向乙購買機車的買賣行為(法律行為)產生買賣合同的法律關系
(2)甲妻為付款(事實行為)產生消滅甲乙債權債務關系
(3)甲開具即期支票予乙之會計(法律行為)產生票據關系
(4)乙多得一份付款(事件)產生不當得利之債
(5)甲駕車不慎撞傷乙(違法行為)產生侵權行為之債
(6)丁救治丙(事實行為)產生無因管理之債
5、公民甲離家出走,一直無音訊達四年。經申請,法院對甲作出宣告死亡的判決。甲子乙與甲妻丙以法定繼承人的身份將甲的財產分割,轉歸各自所有。乙又將分得的一臺彩電贈送給了女友;丙也改嫁他人。在宣告死亡期間,甲在外地將放在原家中的一臺冰箱(系婚前財產,現已為繼承人所得)賣與丁。不久,甲回到原住所地,經本人申請,法院撤銷死亡宣告。請根據我國民法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誰有資格向法院申請對甲的死亡宣告?為什么?
(2)兩繼承人所得財產應如何處理?為什么?
(3)甲與丁的買賣協議是否有效?為什么?
(4)乙之女友對甲是否有義務返還彩電?為什么?
6、甲欲賣給乙一批大蒜,其內心決定以每袋10元賣給乙,清點時誤將123袋點成122袋,進而向乙表示:“此批大蒜共賣1220元。”
問:甲可否以內心意思與對外表示不一致撤銷其出賣行為?
7、甲妻因車禍腦部受損須手術。甲為籌治療費,無奈出售其祖傳名畫于乙。乙見甲急需用錢,明知該畫值10萬,僅欲半價購買,甲迫于情勢與乙簽約并依約履行。同日,甲又向丙借貸10萬,約定年利率為40%。
問:1)甲出賣名畫的效力如何?乙是否能取得名畫的所有權?
2)甲與丙之借貸行為效力如何?
8、甲委托乙代理推銷一批貨物。乙在代理權限內與丙簽訂合同,將貨物出售給丙。但因乙未及時掌握該貨物價格變動的信息,使這批貨物的出售價格低于市場價格。事后,甲以價格低為由拒絕交貨。并稱要交貨乙就得賠償這次交易所造成的損失。現丙向法院起訴請求甲交付貨物。
問:(1)能否滿足丙的請求?
(2)甲是否有權請求乙賠償一定的金額?
9、甲廠委托小李去乙廠購買原油30噸,因時間匆忙小李僅帶有蓋有甲廠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書。至乙廠后小李擅自為甲廠購買原油50噸。乙廠如期將50噸原油運送至甲廠,并要求甲廠付款。甲廠留下30噸,并依約付款后,將其余的原油皆退還乙廠,由此造成乙廠損失。請運用民法原理,回答下列問題:
1)甲廠能否將多余貨物退回乙廠?為什么?
2)乙廠造成的損失,應由誰來承擔?為什么?
10、張華于2000年3月1日購買“CM”牌微波爐,保修期為兩年。2000年12月7日,張華于正常使用過程中,微波爐發生爆炸,2000年12月7日張華住院治療,2001年7月7日出院。問:
(1) 張華又幾個請求權?分別是什么?
(2) 張華的訴訟時效的起點和終點分別是哪一天?是否可以適用訴訟時效中止?
【答案】
【判斷題】
1錯。是民法事后調整
2錯。仍屬民法調整
3錯。民法通則非民法典,其性質為單行法規
4對。
5對。
6對。
7錯。只包括平等主體間的。
8錯。并不要求全部等價有償,其由當事人的意思自主決定。
9錯。還有非法人團體和特殊情況下的國家
10錯。自然人之主體資格亦是法律賦予的。如奴隸社會中,奴隸雖有人之自然屬性,確無主體之資格。
11對。因為其不以行為人的意思為要件。
12錯。還有事實構成
13錯。還有事實行為等。確切說,只有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必備之構成要素。
14錯。引起該法律關系變化的是甲死亡這一事件。
15對。人格權因出生而取得,與是否有行為能力無關。
16錯。無行為能力人所為法律行為均得由其監護人代理。
17錯。人的權利能力雖始于出生,但對胎兒利益,各國民法都有所保護。
18錯。法律對死者的名譽等利益予以保護。
19對。民法通則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監護人
20對。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和精神病醫院對精神病人的行為均負監護責任。
21錯。按我國有關司法解釋配偶為第一順序的申請人,且該順序具有排他性。
22錯。宣告死亡是法律推定,目的在于穩定法律關系,原則上與人的能力無關
23錯。屬于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 ,應從戰爭結束之日起算滿4年。
24對。根據民法通則第24條。
25錯。非必經程序。
26錯。法人不能具有自然人以肉體和心理要素等為前提的權利能力。
27錯。企業法人自愿解散的,由法人自己成立清算組織;破產宣告的,由法院負責組成;被撤銷的,由主管機關負責組成。
28錯。財團法人無意思機關,是他律法人。一般設有理事會為執行機關和代表機關。
29錯。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的設立,依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分為兩類:一類是從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資格;另一類是依法需要依法辦理法人登記的,如各種協會、學會、基金會、行業團體等。
30錯。法人的名稱權可以轉讓。
31錯。承擔有限責任的是法人成員,而非法人承擔有限責任。
32錯。法人的分立是法人變更的一種形式,而法人向外投資,自身并未發生變更。
33錯。應分情況區別對待:如果雙方當事人已經履行完畢,法律不加干預;如果正在履行中,一方訴他方違約,他方可以合同越權進行抗辯;如果一方已履行完畢,另一方尚未履行,此時若發生訴訟,法院可確認越權合同無效。
34錯。法人只對法人的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時發生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其他行為只屬于他們自己的行為,與法人無關。
35錯。傳統分類中的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相對,是指人的組織體;而民法通則所謂的社會團體法人,指除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組織。社會團體概念比傳統民法上的“社團”概念的外延寬,象基金會這樣的財產性組織也稱為社會團體。而傳統民法中營利性社團法人即企業法人又不包括在社會團體法人中。
36對。該法人代表對債權人不負債務清償責任,但可能承擔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責任。
37錯。法人代表是法人的機關,法人與代表人是一個人格,雖名二而實一,不存在兩個主體。
38錯。主物和從物是兩個物,故可分別成立兩個所有權,當事人可以約定限制其效力不及于從物。
39錯。不可消耗物指經一次有效使用就滅失或改變其原有狀態的;不可分物指其性質不因分割而改變,其價值不因分割而減少之物。
40錯。合成物在法律上與單一物同樣對待而非集合物。
41錯。二者的區分標準不同。種類物和特定物是從主觀角度;可替代物和不可替代物是從客觀角度;不可替代物可因主體選定而特定化。
42 錯
43錯。是債權。其擁有的是確定的權利。
44錯。形成權的行使由于一方意思表示即可變動法律關系,恰要充分考慮到向對方利益保障,如:為形成權的行使規定除斥期間。
45錯。權利人自力救濟的選擇,只能在法定的情況下采取,否則應采公力救濟。
46錯。消極行為,即沉默不構成意思表示,僅于法律特別規定的情形下構成;積極行為,須是他人可以根據常識、交易習慣或相互默契而推知,方可采推定方式。
47錯。絕對權不是沒有限制,而是任何不特定之人皆有不侵犯之義務
48錯。雙方法律行為中還存在意向交叉的法律行為;多方法律行為通常指兩個以上當事人并行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才可成立的法律行為。
49錯。要物行為是實踐法律行為,不是要式法律行為。
50錯。實踐行為是指除了意思表示之外,仍需交付才可成立的法律行為。并非不需意思表示。
51對。
52錯。主法律行為是指不需要其他法律行為的存在就可獨立成立的法律行為;從法律行為指從屬于其他法律行為而存在的法律行為。從法律行為的成立和效力取決于主法律行為。
53錯。在撤銷前就已經發生效力,撤銷權人之撤銷
54錯。我國合同法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只有在損害國家利益的情況下,才是無效。否則,屬于可撤銷。
55錯。在撤銷前就已經發生效力,撤銷權人之撤銷行為使其效力自始無效。
56錯。撤銷權屬形成權,其行使期間受除斥期間的限制。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為一年。
57錯。可撤銷的行為,撤銷前為有效,被撤銷后為自始無效,其效力未處于不確定狀態。
58錯。只有為錯誤表示的表意人才享有撤銷權,故唯有乙可主張撤銷。
59錯。要約尚不能引起合同關系的發生,僅產生約束要約人的法律效果。
60錯。源于授權。
61錯。代理行為為代理人獨立行為,可有代理人意志體現的余地。
62錯。效力待定。
63錯。情況緊急,為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不經同意。
64錯。復代理人仍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
65錯。在代理人不知被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的繼承人承認等特定情況下,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行為仍然有效。
66錯。法定代理人代理資格源于法定。
67對
68錯。授權是單方行為,無需委托人和代理人共同簽名。
69對
70錯。國有財產上的請求權是否為訴訟時效的客體,應視其是否授權于法人和自然人管理而定。
71錯。訴訟時效期間是法定期間,不允許當事人通過協議予以改變。
72錯。可以起訴,但喪失勝訴權。
73對
74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僅喪失勝訴權,仍享有實體權利,故義務人自愿履行義務時,權利人可接受。
【選擇題】
1 C
2 D
3 C
4 C
5 A
6 B
7 C
8 A
9 B
10 A
11 D
12 D
13 C
14 D
15 B
16 C
17 C
18 A
19 A
20 A
21 A
22 C
23 C
24 D
25 D
26 C
27 D
28 C
29 B
30 D
31 D
40、A
41、D
42、A
43、C
44、C
45、B
46、C
47、D
48、D
49、C
50、C
51、C
52、A
53、C
54、C
55、A
56、B
57、A
58、B
59、A
60、D
61、C
62、D
63、B
64、B
65、B
66、C
67、D
68、A
69、B
70、D
71、C
72、C
73、B
74、D
75、D
76、B
77、A
78、B
79、C
(二)多項選擇題
1、ABC
2、ABD
3、BC
4、BCD
5、ABC
6、AC
7、ABCD
8、ABCD
9、ABCD
10、AD
11、ABC
12、BCD
13、BCD
14、ABCD
15、BC
16、ACD
17、CD
18、ABCD
19、AB
20、ACD
21、BC
22、ABCD
23、ABD
24、ABCD
25、ABC
26、ABC
27、BCD
28、AC
29、ABCD
30、ABCD
31、BD
32、BCD
33、AB
34、AC
35、ABCD
36、ABCD
37、CD
38、AD
39、ABD
40、BD
41、BC
42、AB
43、AD
44、ABD
45、ABD
46、BCD
47、ACD
48、AC
49、ABD
50、AC
51、ACD
52、CD
53、BD
54、ABCD
55、BC
56、ABD
57、ABC
58、ACD
59、BD
60、BCD
61、AC
62、ABC
63、ACD
64、ABCD
65、ABD
66、AB
67、AD
68、BD
69、CD
70、ABCD
71、AD
72、AC
73、ABD
74、BC
75、AC
76、BC
77、ACD
【簡答題】
1、(1)誠信原則實質涉及兩重利益關系的平衡,即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和當事人與社會之間的利益關系。
(2)誠信原則為道德準則的法律化。
(3)誠信原則為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權提供了依據。
2、法律事實包括自然事實和人的行為;人的行為包括合法行為、違法行為和其他行為。合法行為包括法律行為、準法律行為、事實行為。其中法律行為是最重要的法律事實。
3、(1)事實構成指能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幾個法律事實的總和。事實構成是法律事實的特殊形態,其特點是多個法律事實的總和產生一個具體法律關系。
(2)其種類主要包括三類:兩個以上的行為產生一個具體法律關系;兩個以上事件產生一個具體法律關系;兩個以上的事件和行為產生一個具體法律關系。
4、(1)權利能力是取得權利的資格和前提條件;而權利是利用這種資格和前提條件獲得的結果。
(2)權利能力是自然人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兩方面的資格,而絕大多數權利并不包括義務方面。
(3)自然人自出生至死亡,始終具有權利能力,是一種綿延狀態;權利只在一定時間段內存在,通常皆有存續的期限。
(4)權利能力與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生存的必要條件,不可轉讓或拋棄;而除人身權之外的權利皆可拋棄
5、(1)區別:意思能力,是指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動機和結果的認識、判斷能力。行為能力,指民事主體據以獨立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以自己的法律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或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意思能力是一個事實問題,并非法律所賦予的地位和資格,須就個體的具體情況而決定,無統一標準;行為能力是法律賦予的一種資格,以達到一定年齡且精神正常為基準。
(2)聯系:意思能力是法律賦予自然人行為能力之前提。有意思能力,始有行為能力。
6、 (1)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一起發生和消滅,開始和終止時間完全一致;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開始和終止時間并不一致,先有權利能力后有行為能力。
(2)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范圍完全一致;自然人則否。
(3)法人的權利能力受有限制;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則無。
7、 (1)擔任被監護人的代理人。
(2)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
(3)承擔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
(4)監護人不履行職責或者給被監護人財產造成損害的,負賠償責任。
8、 (性質的限制;法規的限制;目的的限制)
9、(1)法人代表是代法人為法律行為的自然人,法人代表的行為即法人自身的行為,所發生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均直接歸屬于法人。法人的代理人代理法人為法律行為,是代理人的行為,只是效果歸屬法人。
(2)法人代表是法人的機關,與法人是名二而實一的關系,其權源于法律或章程規定非來自授權;而法人的代理人為法律行為時,代理人與法人系名二而實二的關系,其代理權源自法人授權。
10、(1)公示方法不同。不動產以登記公示,動產以占有、交付為公示。
(2)取得時效期間不同。不動產較長。
(3)其上可創設的權利、以及創設同種權利的要件不同。如:不動產上可創設用益物權,動產上則不可;不動產抵押登記為生效要件,動產抵押不需登記即可生效,登記僅為對抗要件。
11、便于對形成權行使的控制,避免法律關系因久懸不決而出現不確定性;
12、不可。因為正當防衛之對象須為不法侵害。不法,指受侵害人并無義務容忍某侵害而該侵害發生而言。緊急避險,因其具有違法阻卻性,不得視為不法而加以正當防衛。
13、(1)判斷依據不同。法律行為成立屬于事實判斷問題,法律行為的有效屬于價值判斷問題。
(2)可否補正不同。法律行為有效性的欠缺是可以彌補的,而法律行為構成要素的欠缺是無法補救的
(3)成立與生效時間不同,在附條件或期限的法律行為中,存在時間差。
(4 ) 法律效果不同。
14、(1)性質不同。無效民事行為是自始完全不發生法律效力,而可撤銷民事行為在行為被撤銷前為有效;
(2)種類不同。見法律規定
(3)法律干預不同。無效民事行為是當然的不發生法律效力,而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撤銷須當事人的意思并經一定程序。
15、(1)構成表見代理,有效,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2)被代理人明知而在一定期限內未表示異議,有效,法律后果又被代理人承擔。
(3)構成狹義無權代理,效力待定。經善意第三人催告,由被代理人于1個月內追認,若逾期不追認視為拒絕。善意第三人有撤銷權。
16、 無權代理人為表意行為有代理行為表征,但欠缺代理權。
(1)表見代理。由被代理人承擔后果。
(2)狹義無權代理。效力待定。被代理人之追認權、拒絕權;善意第三人之催告權、撤銷權。被代理人拒絕“代理人”承擔民事責任。
17、(1)委托書授權不明,被代理人應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3)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4)代理人知道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18、不影響。代理權基于授權產生,授權為無因行為。
19、(1)構成要件不同。訴訟時效需兩個要件,即法定期間的經過和權利繼續不行使 之事實狀態;除斥期間只需一個要件,即法定期間的經過。
(2)適用對象不同。訴訟時效適用于請求權;除斥期間適用于形成權。
(3)法律效力不同。訴訟時效為消滅時效,請求權消滅而實體權利不消滅;除斥期間為消滅實體權利。
(4)法定期間性質不同。訴訟時效期間有中止、中斷、延長,因此屬于可變期間;除斥期間為絕對不變期間。
20、(1)二者適用的事由范圍和性質不同。發生中止的原因屬于與當事人無關的客觀情況如不可抗力等事由,屬根本性障礙;而發生中斷的原因系當事人的行為,取決于當事人的主觀意志如起訴、請求、承認等,屬暫時性障礙。
(2)二者產生的效力不同。在時效期間中止,中止以前已經進行的時效期間為有效,應與中止原因消滅后繼續計算的時效期間合并計算;在訴訟時效中斷,中斷以前已經進行的時效期間為無效,中斷原因消滅后重新計算時效期間。
(3)二者事由發生效力的時間要求不同。在時效期間中止,中止原因發生在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才能發生中止的效力;在時效期間中斷,中斷原因無論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均發生中斷的效力。
【論述題】
1、權利行使的限制分為實質上的限制和時間上的限制 。其中 ,實質上的限制中民法中的限制重要體現在民法的基本原則中:
(1)誠實信用原則:指導當事人更好地行使權利,使相關利益得到更好的保護;使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更為細化;法律本身有漏洞,可以予以補充。
(2)公序良俗原則:一般適用在婚姻家庭領域,尋找當事人權利和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平衡點。
(3)權利不得濫用原則:實質是明定私權的范圍,防止他人私權干預,防止公權無限擴張。
2、(1)存在三種立法體例:概括主義:凡涉及胎兒利益,即將其視為民事主體。(瑞、臺);列舉主義:法律有明文規定時,可將其視為主體(德日法);絕對主義:任何情況下屆不可為主體。可對其利益予以一定保護(我國)。
(2)概括主義的保護最為有力,列舉主義次之。中國司法實踐已經發生于胎兒是遭受損害,其出生長成后能否對加害人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問題。亟待借鑒國外之有用理論和經驗。
3、傳統民法: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我國:企業法人和非企業法人。
評析:可從社會發展的需要和法律邏輯兩方面入手。
4、(1)有用性。能滿足人的需要,成為交換對象。
(2)須可為權力之客體。學者稱其為非人格性。人的身體為人格所附,不能為物。但死者的遺骸以及分離的毛發,屬于物。
(3)須為有體。
(4)可控性。民法上的物,必須是能為人類所支配的東西。
(5)獨立性。須能獨立滿足人類需要。如一粒米,雖物理上獨立存在,但無法獨立滿足人類生活需要,所以非民法上之物。
隨著時代的發展,高層建筑、高架橋、立體停車庫等的出現,使得只要能夠為人力控制并具有價值的特定空間,亦可視為物
5、關于權利的本質,理論界的三種看法:
(1)意思說:權利的本質是意思的自由,即權利是個人意思所能自由活動或能自由支配的范圍;
(2)利益說:權利的本質是法律所保護的利益;
(3)法力說:權利的本質是法律上之力,依此說,權利總是由“特定利益”和“法律上之力”兩個要素構成。
6、附條件的法律行為,指把法律行為效力的開始或終止取決于將來不確定事實的發生或不發生的法律行為;附負擔的法律行為,指其效力受當事人設定的負擔影響的法律行為。
(1) 負擔是人的行為;條件是將來不確定的事實,可是人的行為,也可是事件。
(2) 負擔具有履行的必然性,是確定的;條件是否定成就,則是不確定的。
(3) 負擔不停止法律行為的效力;而條件停止法律行為的效力。
(4) 負擔具有履行的強制性;條件不具有這樣的強制性。
7、(從代理權授予的概念、性質、形式和內容進行論述)。
8、(1)構成要件:具備代理的基本法律特征;客觀上使第三人信賴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第三人為善意即已盡必要的注意義務。
(2)基本類型:三類
9、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
(1)附條件、附期限的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期限到來起算;
(2)有履行期的請求權,從履行期到來開始起算;
(3)無履行期的請求權,從權利人可行使權利之時起算,但20年時效從權利成立時期算;
(4)標的為不作為的請求權,從義務人有違反行為之時起算;
(5)因違約行為而發生的強制實際履行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和違約金請求權,從違約行為成立之時起算
(6);因侵權發生的請求權,從受害人之道有侵害行為及加害人之時起算,但20年時效從侵權行為發生時起算。
(物權請求權、合同無效或撤銷后的返還請求權等起算問題理論和實務上尚存爭議)
【案例分析】
1、(從違反公序良俗的角度,從權利不得濫用的角度說明,但兩者會有交叉,合理處理兩者的關系)
2、本案涉及兩個法律關系,一是侵權損害賠償關系,其法律事實是甲撞死乙的侵權行為,屬于法律事實中人的行為;二是遺產繼承關系,其法律事實是乙的死亡,屬于法律事實中的自然事實。
3、( 1 ) 李某的疏忽不作為行為產生損害賠償法律關系
(2) 張某投保的表意行為產生保險合同法律關系
(3) 張某立遺囑行為(單方法律行為)和張某死亡(事件)作為事實構成產生遺囑繼承法律關系
(4) 張某死亡(事件)產生受益人的保險金給付請求權
4、(1)甲向乙購買機車的買賣行為(法律行為)產生買賣合同的法律關系
(2)甲妻為付款(事實行為)產生消滅甲乙債權債務關系
(3)甲開具即期支票予乙之會計(法律行為)產生票據關系
(4)乙多得一份付款(事件)產生不當得利之債
(5)甲駕車不慎撞傷乙(違法行為)產生侵權行為之債
(6)丁救治丙(事實行為)產生無因管理之債
5、(1)丙、其次是乙有資格向法院申請。申請宣告死亡的須為利害關系人,法律規定順序為:配偶、父母和子女等。且第一順序不申請,后一順序亦不能申請。
(2)兩個繼承人所得的財產應返還。因依照繼承法取得他人財產的法人或者組織,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在的,應給予適當補償。
(3)甲與丁的買賣合同有效。因為甲并未死亡,作為一個完全行為能力人其所為得民事行為有效,有權簽訂買賣合同。
(4)乙的女友對甲沒有返還彩電的義務。因乙的女友非繼承所得彩電,而是通過贈與合同所得,故無返還義務。對甲而言,可認為原物不存在,由乙作適當補償。
6、 不可以。意思表示包括內心的意思和表示行為,并且為了保護交易安全,如果不屬法律規定的情形,其意思表示以外觀為準;內心的計算基礎未成為意思表示的內容,不得撤銷。
7、1)可撤銷,此為乘人之危時所訂立的顯失公平的合同。乙能取得所有權,可撤銷的合同在未撤銷前有效。2)部分無效。年利率之約定超過法定標準,此約定無效。
8、1)法院應支持丙的請求。此為有效代理,被代理人應承擔代理人行為之負擔。
2)有權。乙應為自己的過錯向甲承擔責任,賠償甲之損失。
9、1)不能。小李之行為雖超越代理權。但足以使乙廠產生信賴,構成表見代理,甲廠應承擔小李行為之后果。2)應由甲廠承擔。甲廠之違約行為導致乙廠受損。
10、(1)兩個請求權,分別為身體受到傷害的賠償請求權和瑕疵擔保請求權。
(2)訴訟時效起于2000年12月7日,終于2002年6月7日。可以適用訴訟時效中止。從2001年6月7日起,訴訟時效中止。2001年7月7日權利人出院時,訴訟時效中止后還剩余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