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的概念
1.會計科目的定義
為了全面、系統地核算和監督各項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情況,滿足有關方面對會計信息的需要,就有必要對會計要素作進一步的分類,這種對會計要素的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稱為會計科目。有了會計科目,即可設置會計賬戶,在經濟業務發生時按其內容加以分類,同時通過編制記賬憑證將其分列出來,并按照一定的方法將其記錄到相應的會計賬簿中,最終通過會計報表對外提供有關會計信息。
2.會計科目的意義
(1)會計科目是復式記賬的基礎。復式記賬要求每一筆經濟業務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聯系的賬戶中進行登記,以反映資金運動的來龍去脈。
(2)會計科目是編制記賬憑證的基礎。記賬憑證是確定所發生的經濟業務應記入何種科目以及分門別類登記賬簿的憑據。
(3)會計科目為成本計算與財產清查提供了前提條件。通過會計科目的設置,有助于成本核算,使各種成本計算成為可能;而通過賬面記錄與實際結存的核對,又為財產清查、保證賬實相符提供了必備的條件。
(4)會計科目為編制會計報表提供了方便。會計報表是提供會計信息的主要手段,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及其提供的及時性,會計報表中的許多項目與會計科目是一致的,并根據會計科目的本期發生額或余額填列。
(二)會計科目的分類
1.按照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統馭關系分類
會計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統馭關系不同,分為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
總分類科目也稱“總賬科目”或“一級科目”,它是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提供總括信息的會計科目,如“應收賬款”、“原材料”等。
明細分類科目也稱“明細科目”,它是對總分類科目作進一步分類、提供更詳細更具體會計信息的科目,如“應收賬款”科目按債務人名稱或姓名設置明細科目,反 映應收賬款的具體對象;再如“原材料”科目按原料及材料的種類、規格等設置明細科目,反映各種原材料的具體構成內容。為了適應管理工作的要求,對于明細科 目較多的總賬科目,可在總分類科目與明細科目之間設置二級或多級科目。
總分類科目與明細分類科目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總分類科目是概括地反映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提供的是總括性指標。而明細分類科目是詳細地反映會計對象的具體 內容,提供的是比較詳細具體的指標。總分類科目對明細分類科目具有統馭控制作用,而明細分類科目則是對總分類科目的具體化和詳細說明。
2.按照會計科目所歸屬的會計要素分類
會計科目按其所歸屬的會計要素不同,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成本類、損益類五大類。
(1)資產類科目,是對資產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如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原材料、固定資產等。
(2)負債類科目,是對負債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如短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長期借款等。
(3)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是對所有者權益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如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本年利潤、利潤分配等。
(4)成本類科目,是對可歸屬于產品生產成本、勞務成本等費用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如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本等。
(5)損益類科目,是對收入和費用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它包括收入類科目和費用類科目。其中,收入類科目如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費用類科目如主營業務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三)會計科目的設置原則
設置會計科目是會計核算的一種專門方法,為了更好地發揮會計科目在核算中的作用,正確使用會計科目,在設置會計科目時應遵守以下原則:
1.合法性原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的規定。為了保證會計核算指標口徑的一致,便于不同企業的會計指標的可比性和逐級匯總的需要,提供宏觀經濟管理所需要的會計信息,企業應統一按企業會計準則要求設置會計科目。
2.相關性原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為提供有關各方所需要的會計信息服務,滿足對外報告與對內管理的要求。會計信息應滿足企業各個相關方面和人員對會計信 息的需要,因此在設置會計科目時,不僅要能全面正確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滿足外部的投資者和債權人等的需要,也應當有利于企業內部的管理活動 的開展。
3.實用性原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符合企業自身特點,滿足企業的實際需要。由于各企業的經營特點不同,內部經營管理對會計信息的要求不同,允許企業在不 違背會計準則的前提下,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的條件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置一些科目進行會計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