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前后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
建國前后,即從1947年到1950年,在全國范圍內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了土地改革,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無地少地的農民,徹底廢除了幾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廣大農民實現了祖祖輩輩所盼望的“耕者有其田”的愿望,真正成了土地的主人。
經過土地改革,廣大農民在政治上、經濟上徹底翻身得解放,極大地激發了他們的生產積極性。這是解放初期能夠迅速戰勝困難,恢復經濟,并順利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土地改革初期,適應一家一戶“辦不了”或“辦不好”情況,大量出現了變工隊、耕田隊、互助組等多種形式的互助合作組織。他們為軍烈屬代耕,為鰥寡孤獨幫忙。這種互助合作組織的宗旨是“自愿結合、等價交換和民主管理”,發展基本上是正常的。對農業生產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農業合作化,土地歸公
1952年黨中央根據毛澤東同志的建議,提出了過渡時期的總路線:“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并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對手工業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同時提出,要適當加快農業合作化的速度。這樣,原來的互助組很快變成了以土地入股、統一經營為特征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雖然文件規定“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實際上是入社并非自愿,退社更不自由。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發布了《關于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明確提出中國農業要走由初級社到集體所有制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路子,合作化的步子進一步加快。
1955年夏,毛澤東同志在《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中尖銳地批評鄧子恢(時任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
等人是阻礙農業合作化加速發展的“小腳女人”,是“右傾機會主義”,是“一場階級斗爭”,這更進一步助長了已經存在的急躁冒進情緒,高指標、浮夸風大大加劇。就這樣,在實際工作中把總路線中說的“相當長的時期”變為了“相當短的時期”,把“逐步”變為了“跑步”,快了又快,初級社還未建起來就搞高級社,高級社還未搞起來就搞人民公社。
“大躍進”,“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
1958年初,毛澤東同志提出了要用15年或20年至30年的時間,在工業生產和經濟上“超英(國)趕美(國)”的目標。1958年5月,在中國共產黨八屆全國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通過了毛澤東同志主持制定的“鼓足干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的總路線”,確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已經進入了“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大躍進”時期。在經濟計劃中搞“第二本賬”,鼓勵高指標,互相攀比。在急功近利思想的指導下,各地競相爭放農業生產“衛星”,《人民日報》報道的豐產“衛星”一個接一個,并提出了“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口號。
“大躍進”,“人民公社化”
1958年8月,毛澤東同志視察河南省新鄉縣七里營人民公社,發出“人民公社好”的號召,隨后,中共中央發出了《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的決議》。《決議》認為,建立工農商學兵相結合的人民公社,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是在農村加速建成社會主義,并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橋梁。《決議》指出,在我國實現共產主義已經不是遙遠未來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