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室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中央組織部強調,要突出“關鍵少數”,通過明晰領導干部生態環境責任紅線,增強職責意識,實現權責一致、黨政同責、瀆職追責。
責任追究辦法,有利于進一步喚醒“關鍵少數”生態環保的警覺。
喚醒“主責意識”。《辦法》規定,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負總責,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成員承擔主要責任,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不可否認,一些地方黨委政府都是把發展地方經濟作為最主要的任務,很多時候發展經濟與環境保護又會成為一對矛盾。只有喚醒“一把手”落實環保的“主責意識”,才能讓這些“關鍵少數”在謀劃經濟發展、制定發展舉措時,把環境保護作為項目開發的“前置條件”,把生態建設作為牽引經濟建設的“牛鼻子”。
喚醒“法治意識”。過去,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一直沒有出臺總責的明文規定,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領導干部為追求發展而破壞生態環境的不負責行為。《辦法》的出臺,無疑是法律的紅線,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不能越雷池一步。不守紀律、不講規矩、不在法律紅線的范圍內活動,必然會受到懲罰。對于損害生態環境的懲罰是不存在絲毫的僥幸,面臨的將是終身追責,即使是調離、提拔、退休了,也要堅決問責。
喚醒“綠色意識”。應該說,過去的領導干部,“GDP意識”強過了“綠色意識”,“一把手”為了追求任期內的政績,以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高速發展,這種GDP往往是“黑色GDP”,甚至是“帶血GDP”,雖然荷包鼓起來了,生命健康卻遭受威脅,得不償失。規定的出臺,要求“一把手”必須摒棄唯GDP論英雄,樹立科學的“綠色政績觀”,既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青山,讓老百姓生活在美好的生態環境之中。
喚醒“長遠意識”。生態建設就是一個管健康、管長遠的“生命工程”。為什么有那么多的朝令夕改,為什么會出現有那么多的一屆領導一套思路,不能一任一任地接著干下去?就是因為一些“一把手”注重眼前、注重屆內、注重政績工程、面子工程。地征光了,綠化用地調成經濟建設用地,這種“殺雞取卵”、“吃子孫飯”的做法,與生態文明建設是背道而弛的。唯有立足長遠,才能給持續發展留足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