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權的概念
特權是權利主體直接支配財產(主權是有體物,在特定情況下可以是權利)的權利,它既具有人對物的內容(這明確了對物的支配方法及范圍),同時又具有直接對抗一般人的效力。
二、特權的類型
1、所有權
這是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財產權利,所有人可以對其所有的財產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并可以排除他人對其財產違背其意志的干涉。
2、用益特權
這是對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圍內使用、收益的權利,包括地上權、地役權、典權等。
3、擔保特權
這是為了擔保債的履行,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物權,主要有抵押權、質權、留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