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之行政法-法治政府
法律知識之行政法-法治政府作為公基需要考生掌握的內容,要求學習識記。
1999年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根本法的形式將“依法治國”正式確定為治國的基本方略;2004年國務院發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定以10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法治政府是法治國家的最重要的內容,建設法治政府是建設法治國家的首要要求和前提。
一、法治政府的基本要義
法治政府是按照法治原則動作的政府,是有限政府、服務政府與責任政府的有機統一。
法治政府首先是有限政府,即政府的組織、職能、權力和行為方式都通過法律加以明確規定和社會有效制約的政府。其次,法治政府是服務政府,即政府的根本宗旨和基本任務是為人民服務。此外,法治政府也應是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必然要求權責一致,“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是責任政府的基本要義。
二、建設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標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規定建設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標主要有:
第一,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基本理順,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督、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職能和權限比較明確。行為規范、動作直轄市、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基本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基本建立。
第二,提出法律議案、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設符合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觀規律和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法律、法規、規章得到全面、正確實施,法制統一,政令暢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得到切實保護,違法行為得到及時糾正、制裁,經濟社會秩序得到有效維護,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明顯增強。
第四,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的行政決策機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眾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時反映。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準確、及時,制定的政策、發布的決定相對穩定,行政管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誠信。
第五,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基本形成,社會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第六、行政權力與責任緊密掛鉤、與行政權力主體徹底脫鉤。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明顯加強,行政監督效能顯著提高。
第七、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觀念明顯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圍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顯增強,關于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能夠依法妥善處理各種社會矛盾。
三、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規定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六個方面: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
【例題】(多選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著力點是( ) 。
A.增強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B.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C.規范行政權力運行
D.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
【解析】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