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七夕又來啦!福州市鼓樓區(qū)昨日消息,為了便于七夕當天的結婚登記,8月20日只登記結婚不登記離婚。據了解,8月20日當天,鼓樓區(qū)民政局僅受理國內結婚登記,暫停辦理離婚登記、收養(yǎng)登記、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查詢檔案等業(yè)務。考慮到當天登記結婚的人數可能暴增,當天停止收費開票,只收取現金,需要開票的當事人可以在8月21日(星期五)開票、領取收據。
8月20日這天是七夕節(jié)。七夕節(jié)是中華民族有著久遠淵源的傳統(tǒng)節(jié)日,2006年被國務院列入第一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儼然成為炎黃子孫本鄉(xiāng)本土的情人節(jié)。在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日益恢復其光華與魅力的當下,于情人節(jié)這天登記結婚當然是蠻有意義的選擇,因而這天登記結婚者眾是大有可能的。民政局為此做好充分準備和優(yōu)化安排,也是十分明智的未雨綢繆。
可是,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以什么理由,鼓樓區(qū)民政局8月20日不登記離婚,依然是于法無據的臨時性行政許可(行政不許可)。政府部門時刻不能忘記,法無授權不可為。既然“8月20日不登記離婚”沒有法律依據,這項臨時性行政許可或行政不許可就沒有立足之地。七夕節(jié)這天辦理結婚登記可能非常忙,并且這天結婚登記更有時間性(日期)意義,而登記離婚延遲一兩天無關緊要,所以民政局如此安排算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在情理法相沖突的情況下,情要讓理,情理要讓法。政府行使公權力,更應如此。
結婚、離婚都是國家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和自由選擇。這兩項權利,沒有優(yōu)劣之別。七夕節(jié)這天,公民有權利登記結婚,也有權利登記離婚,民政部門并沒有權力來剝奪公民七夕節(jié)登記離婚的權利。
當然,會有一種可能,本來想在七夕節(jié)登記離婚的雙方,結果在七夕節(jié)這個充滿浪漫的日子,回憶兩人情感歷程的坎坎坷坷,回味共同經營小家庭的朝朝夕夕,能夠平靜下來體驗對方的好處,或者來到民政局看著熙熙攘攘的情侶高高興興登記結婚的美麗場景而感慨萬端,最終兩人決定放棄登記離婚。但是,自己放棄登記離婚,與民政局不登記離婚,完全是兩碼事。換言之,本來七夕節(jié)就不大會有人來登記離婚;但盡管如此,民政局也不能公告8月20日不登記離婚。
事情都不是絕對的,常常會表現為難以理喻的或然性。譬如說,就是有一對鬧得不可開交的犟頭,鉆了牛角尖,恰巧8月20日就是想來辦理離婚手續(xù)進行了結;但民政局卻不予辦理,結果發(fā)生了人們不愿看到的悲劇。還有一對只是為了賭一口氣,自己下不了臺階,也沒法為對方找臺階,就在8月20日來辦理離婚登記了;民政局給予辦理的;但是看到這熱烈擁擠的登記結婚場景,兩口子觸景生情,恍然大悟,賭氣不必要,道個歉不算什么,經營婚姻才是大事。可見,七夕節(jié)不登記離婚或將毀滅了什么,七夕節(jié)可登記離婚或將挽救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