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者說,當時她和室友去淮南師范學院吃飯,與小袁對向而行。事情發生之前,她看到老人走路不穩,一崴一崴的。后來,小袁騎車從老太身邊經過,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老太就倒地了。當時小袁騎車已經過去了,老太又喊住小袁,小袁把車子停下,將老太扶著坐了起來。她當時猶豫是不是過去,后來還是過去了,和小袁一起幫老人揉腿。
開封60歲老人騎電動車涉水倒地因無人及時扶起而離世引發的社會關注熱點尚未退溫,淮南師范學院大學生因扶老人被訛的消息再次傳來,雖說扶弱濟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再好的傳統美德,也經不起訛人老人三番五次的這么折騰。
不是么?當我們對開封60歲老人騎電動車涉水倒地因無人及時扶起而離世發出強烈譴責時,又有誰理解那些為扶摔倒老人被訛的人心中的那些無奈和苦楚?如果那些訛人的老人真的為老不尊,當其再次摔倒時,還有臉埋怨路人的冷漠和無情么?
要讓中華民族扶弱救貧的傳統美德繼續發揚光大,必須對那些訛人的老人采取必要措施,針對社會上現在比較流行的“黑名單”制度,筆者以為,對那些訛人的老人,不妨也試試推行“黑名單”制度,不過在推行該制度時,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其一,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對那些情節輕微,能夠知錯就改的訛人老人,如果社會影響不大、危害不重并爭得被訛人原諒的,只給予批評教育,一般不納入“黑名單”制度;對那些被列入“黑名單”的老人,要視其情節惡劣程度,相應克減其應享受社會提供的特殊福利待遇,以示懲戒。
其二,要考慮老人的現實情況。對那些因年齡較大、智力障礙等原因導致“訛”人的,在查清事實后,不能追究老人的責任;如果老人本身不想訛人,但因子女慫恿所致,也要酌情給予從輕處理;對主觀上有訛人故意、客觀上又沒有改正行為的,要記入“黑名單”。
最后,要建立科學的除名制度。對那些列入“黑名單”的人員,要建立相應的有效期,期滿之后,要及時將被列入“黑名單”的人員除名;對被列入“黑名單”的老人,如果在期滿之前有助人為樂行為的,要根據其對社會貢獻大小及時將其從“黑名單”中除名;對被列入“黑名單”的老人,要建立相應保密制度,以免傷害老人自尊,給老人晚年生活帶來過大的心理負擔。
總之,建議給訛人老人建立“黑名單”制度只是權宜之計,在社會風氣轉好、訛扶摔倒老人現象基本銷聲匿跡時,也就是“黑名單”制度壽終正寢之時,相信那些有訛人意圖的老人能夠及時打消訛人念頭,別再倒逼社會出臺“黑名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