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近日公布的《2014年全民健身活動狀況調查公報》顯示:我國城鄉居民體育鍛煉意識增強,參加體育鍛煉的積極性增高,經常參加的人數百分比明顯增加,人均體育消費水平大幅度提高,“就近就便鍛煉”和“花錢買健康”已經得到越來越多的城鄉居民的認同,進而到公共體育場所進行體育鍛煉,顯示了近年來我國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建設的成效,為全民參加體育鍛煉提供了保障。
看到這則新聞,理應為國家的“全民健身”活動所取得的成效而感到高興的,然而,筆者卻反而有一種被遺棄的痛感:近年來,大江南北的大大小小的城市公園或體育館內的體育設施確實科學、規范、齊全,場地規模與城市大小十分相配,每逢節假日或八小時以外,場內鍛煉的人員很多,特別是在那大小廣場上,大媽們的廣場舞更是隊列整齊,步伐一致,節奏有力,氣勢宏偉……給人一種美的享受。可一走到鄉村,除了城市近郊的鄉村還有點“全民健身”的氣息外,一般村活動中心是很難見到像樣的體育場地(少數貧困村有國家扶貧修建的鄉村體育場地,只是極少有人在里面鍛煉)。對此,筆者不禁要問:難道“全民健身”遺忘了農村?為什么會造成這種困局呢?筆者認為原因有四:
首先,農民的鍛煉意識特別淡薄,他們往往把勞動與健身混為一談:“農民農活重,沒有閑心健身”,“我們經常干農活,身體素質好,不需要健身”;其次是無場地,即使有退伍軍人和學生回鄉想進行體育鍛煉,除了在布滿泥土的鄉村公路跑跑步外,就別無其他鍛煉的場地了;再次,農村沒有鍛煉的氛圍,若是看到有人堅持鍛煉,會被鄉里視為“有毛病”的人,指指點點是在所難免的;最后是缺少引導人――“體育教練”,不知從何開始,怎樣鍛煉才是最實用有效的。
要想破解這種困局并不太難,需要政府加大對農村體育設施的投入,力爭在村村建立活動場所,和添置簡易的體育設施,如乒乓球臺,籃球場等。當然,如果鄉村基層干部能在發展好乒乓球、籃球、羽毛球等體育項目的同時,因地制宜,積極引導,充分挖掘農民喜聞樂見的體育項目:如秧歌、高蹺、秋千、毽子、傳統武術、龍舟等,那么必將很快地讓更多農民們自發走進“全民健身”活動中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