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黃金周各省旅游收入排行榜出爐山東排第一”,在已公布數字的15個省區市中,山東以392.1億元列旅游總收入排行榜第一。
在日前山東青島接連曝出“大蝦38元一只”等多起“天價海鮮”事件并涉嫌宰客的背景下,上述最新發布的“十一黃金周各省旅游收入排行榜出爐山東排第一”消息,無疑顯得有些耐人尋味,難免會讓人將其與此前的“天價海鮮”事件掛鉤,甚至進而引發諸如“山東旅游收入是否多來自天價餐飲宰客”之類的疑問和聯想。
“十一旅游收入山東排第一”與此前的“天價海鮮”事件,究竟能有多大關系?“山東排第一”究竟又能說明見證什么呢?在筆者看來,理性的答案恐怕是,兩者之間并不存在多大直接必然的關系,也并不能說明什么。
首先,盡管“大蝦38元一只”等宰客事件,當然確實十分惡劣,而且很可能并非偶然個案。但類似的天價宰客事件,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一個地區省份的旅游收入,或者說,相對于一個省數百億計的龐大旅游收入來說,餐館宰客收入究竟能占到多大比例?在缺乏全面完整的客觀統計數據之前,顯然不宜輕下結論,尤其是不能僅憑幾起“天價海鮮”宰客事件便輕率下結論。
再者,就目前媒體公布的“十一黃金周各省旅游收入排行榜”來看,所謂“山東排第一”,實際上也只是一個僅包括全國15個省市的并不完整的暫時性數據,遠非最終的確定排名,因為許多往年的旅游收入大省,都尚未納入這一“排行榜”。如據此前研究機構發布的旅游報告,在2014年我國旅游收入排名中,廣東省以7297億元位居第一,以下依次為江蘇、浙江、山東、遼寧、河南、四川。而在上述“十一黃金周各省旅游收入排行榜”中,去年排在山東之前的廣東、江蘇等省的數據,實際上都不在其中。這種背景下,顯然完全沒必要也不應該拿一個并不完整的所謂“山東排第一”數據,來簡單作為“天價海鮮宰客”事件的注腳。
此外,從具體統計口徑角度,還應看到,所謂“旅游收入”,究竟有多大的準確性,能否十分精確反映一個地方的旅游收入狀況,乃至能夠精確地將旅游和非旅游收入區別開來,事實上也是很可疑的。比如一個地方的餐飲收入,究竟具體有多少來自游客的餐飲支出,又有多少是本地人與旅游無關的日常餐飲消費支出,實際上就很難截然區分。這種背景下,一個地區旅游收入的多寡、是否“排第一”,究竟能說明見證多少宰客問題,顯然不能也不應牽強附會地簡單比附。
山東等地發生的“大蝦38元一只”之類旅游宰客現象,無疑確實令人深惡痛絕,應該也必須得到全面徹底的治理。但是,這顯然又并不是我們簡單將之與不完整的“山東旅游收入排第一”數據聯系起來,甚至進而以此為由不理性地發泄情緒、搞“地域攻擊”的理由。因為這樣做既無助于我們客觀準確地認識旅游宰客現象的事實真相,更無益于我們在此基礎上理性反思旅游宰客現象的成因,進而有效地去治理解決這一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