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隊伍建設的任務和目標
公安隊伍建設就是在政治上、思想上、紀律上、作風上、工作能力上加強教育和訓練,按照“依法治警、從嚴治警”的方針,堅持嚴格教育、嚴格訓練、嚴格管理、嚴格紀律,把公安隊伍建設成為忠誠可靠、訓練有素、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過硬,能夠統一指揮、快速反應、秉公執法,能夠應付政治事件和治安事件的有堅強戰斗力的隊伍。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公安隊伍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適應了不同時期的形勢和任務對公安隊伍的要求。新的歷史時期,鄧小平同志十分關心公安隊伍建設,強調“要大力加強政法、公安部門的建設和工作,提高這些部門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1991年召開的第十八次全國公安會議明確提出,建立強有力的公安工作,必須首先建設強大的公安隊伍,走質量強警之路。1996年召開的第十九次全國公安會議提出:“必須堅持一手抓業務、一手抓隊伍,按照‘抓班子、帶隊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思路,依法治警、從嚴治警。全面推進公安隊伍建設,盡快建設一支政治堅強、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紀律嚴明、秉公執法的公安隊伍。”這兩次會議從總體上確定了新時期公安隊伍建設的內容、任務和目標。
2000年3月1日,公安部公布了《關于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十二項措施》,明確提出了公安隊伍建設的3年目標,即“經過三年左右的不懈努力,使公安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明顯提高,隊伍的整體形象和紀律作風有較大改進,違法違紀和****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比較滿意”的目標。
二、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重要性
加強公安隊伍建設有利于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斗力,適應新時期公安工作的要求;有利于增強公安隊伍拒腐防變能力,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的侵襲;有利于促進人民警察同廣大人民群眾的聯系,密切警民關系。
三、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內容和途徑
(一)始終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
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決定了公安隊伍必須保持政治堅定,站穩政治立場,把握正確方向。一是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二是講理想、講信念、講宗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蝕;三是堅持實事求是,敢于堅持原則,依法辦事,堅決維護黨和國家的根本利益。
(二)堅持從嚴治警、依法治警,堅決克服消極****現象
要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國家公務員制度相銜接,與《人民警察法》相配套,體現不同于一般行政機關,具有人民警察特點的隊伍管理機制,實現依法治警。要制定健全公安業務工作的各項制度和隊伍管理制度,完善實體性和程序性規定,堵塞消極****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實現從嚴治警。同時,堅持兩手抓,抓好反****斗爭,建立健全內部、外部監督機制,嚴肅查處違法亂紀案件,保證公安隊伍的純潔和戰斗力。
(三)堅持科教強警,提高公安隊伍的戰斗力
堅持向科技、教育要警力,要戰斗力,把教育、科技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不斷提高公安隊伍的文化素質和業務素質,提高公安裝備的科技含量,用現代科技武裝公安機關,以適應打擊日益嚴重的職業化、技能化、智能化的刑事犯罪的需要。
(四)貫徹“抓班子、帶隊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思路
按照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和“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選好各級公安機關的領導班子,以一流的班子帶出一流的隊伍,一流的隊伍干出一流的工作,一流的工作創造一流的的業績,確保人民的安居樂業,國家的長治久安。
(五)堅持從優待警,從政治、思想、生活上關心愛護民警
公安工作具有艱苦性、危險性、超時性、工作時間無規律性的特點,嚴重影響民警身心健康。堅持從優待警,切實解決民警的后顧之憂,使廣大公安民警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去。